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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疆
一提起窃听,很多人可能最先想到的是谍战剧的剧情。然而,这些电影电视里的情节也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
近日,江苏南京警方摧毁了一条包括生产厂家、销售代理在内的生产销售定位、窃听、偷拍设备的网络黑色产业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缴获相关设备2000多个。警方调查发现,这些设备被生产者伪装成充电宝,可以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远程定位、轨迹查询、远程录音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隐私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人不得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专业窃听设备出现在生活中,违法性质显然更加严重。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也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窃听器材属于国家专控产品,不仅制造销售的违法成本较高,买卖流通的渠道也有限。于是,有不法分子将一些电子设备改造成窃听设备,为公共安全制造了巨大的风险。今年8月,有媒体曾报道,北京一家安防公司因为商业机密被窃听,企业竞标失败,蒙受了重大损失,而窃听器竟然是常见的GPS定位器。
目前,GPS定位器尚未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在基础配置上增加麦克风收音等功能,更是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GPS定位器化身窃听设备令人不寒而栗,同样的状况也发生在偷拍摄像头上。偷拍事件时有曝光,由此让人见识了各种乔装打扮的隐蔽摄像头。虽然这些设备有窃听、窃照之实,但它们是否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目前仍缺乏详细的法律规定。有鉴于此,有必要尽快明确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既要明确什么样的产品不允许私自生产销售,也要明确合格产品的标准,以及相关企业的生产资质和工艺要求。
提起身边的“窃听风云”,很多网友不由自主会担心自己的手机。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上一秒还在讨论的内容,下一秒打开APP就会发现搜索框里有刚提到的东西。某些APP的“善解人意”和“过度热情”,很容易让人产生被窃听监控的疑虑。不时出现的相关案例足以证明,网友的这种担心并不多余。统计数据显示,国内9亿网民中手机上网比例高达99.1%,移动互联网应用商店上架推广的APP有近400万款,总下载量超万亿次。APP阵营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是否每一个APP都能恪守底线?这不仅是用户关心的内容,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绕不开的问题。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也规定,个人信息控制者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应遵循最少够用原则。现实中,有些APP的隐私条款过于隐蔽,有些则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那些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APP,不仅违反了最少够用原则,而且不可避免会给信息安全带来隐患。
去年年底,网信办、工信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明确划出了红线。作为国内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正式亮相。国新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将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研究制定APP个人信息保护暂行规定。这些足以说明,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行为,将遭受严格的法律制裁。
窃听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威胁了网络信息安全,堪称一大公害。对于乔装打扮的窃听设备,有必要顺藤摸瓜,打掉黑色产业链;对于悄悄收集个人信息的APP,有必要规范行为边界、明确违规责任。个人信息安全关乎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如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考验着相关部门的能力和智慧。(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