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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然
近日,网友肖女士爆料称,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因制止邻桌顾客在店内抽烟,被后者言语侮辱,甚至向其泼“火锅油”。涉事火锅店回应称,此前餐厅确实未禁止抽烟,“这是我们的责任”,目前店内已禁止抽烟。涉事餐饮公司表示,门店违反禁烟规定,罚款5万元,若再发生类似事件,则取消其加盟资格。
图源东方IC
这是一起因“劝烟无效”引发的网络事件。视频曝光后,因为夹杂着地域、性别等议题,事件的关注度进一步升级。目前,当地派出所回应称,案件正在侦办中,若有需要,将会传唤双方到派出所;涉事餐饮企业也对事发门店进行了处罚。此事的后续进展如何还有待观察,但事件背后所突显的公共场所禁烟困境,却非常具有代表性。
从目前各方所呈现的信息看,事件发展至此有两点因素不容忽视。首先,涉事店方在处置上的立场显然是可疑的。据说,事发后餐馆曾提出要对劝烟一方进行免单,但面对顾客吸烟,店方显然应该第一时间进行劝阻。毕竟,如涉事餐饮企业在回应中所指出的,“公共场所禁烟令”本就是店方应该执行的。顾客最终因为劝烟一事发生冲突,店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最初警方的处置方式,同样值得商榷。按照当事人的说法,警方认为“双方都有错”,“让白衬衣(被劝烟一方)陪我们一点衣服干洗费。我们要求他给我们道歉,警察反而要求我们给他们也道歉”。这般处置显然颇有点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味。按理说,即便成都目前并未对小餐饮店完全禁烟,但被劝烟一方对劝烟者进行言语侮辱甚至威胁,警方没有理由要求劝烟者道歉。最初的处置到底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希望后续的调查能有个负责任的回应。
无论是从店方还是从警方的态度中,我们都看不到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积极干预,这或才是让劝烟者和旁观者最失望的地方。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2019年“成都最严禁烟条例”修订在规定“室内全面无烟”的同时,为不少公共场所开了一个口子——允许茶馆、棋牌室、酒吧、咖啡厅、小餐饮店、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以及按摩、洗浴等服务场所免于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这显然与“公共场所禁烟令”和社会在禁烟上所达成的共识存在不少的违和感,且该条例修订至今已经过去近2年却仍未正式出台。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成都是时候在立法上对公共场所禁烟亮明更积极的态度了。
早在2011年,原卫生部就出台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随后,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控烟规定。但如此次事件所示,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在现实中仍遭遇这样或那样的阻力。如各方控烟主体责任不够明确,一些地方的规定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等等,都共同导致公共场所禁烟仍处于“低水平”状态。这显然也加大了因劝烟而引发争议乃至冲突的概率。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都是大势所趋。此次事件不应该被地域、性别之争模糊焦点,真正该聚焦的,还是思考在控烟上,各方如何真正承担起责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包括个体。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不仅应该被点赞,也更需要获得切实的权益保障。无视对他人的危害,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却理直气壮,而劝阻吸烟的人却受委屈,这样的荒唐场景实在不应该再出现了。当然,控烟在现实中的碰壁,也说明控烟立法仍需要加速。一如中国控烟协会所指出的——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全国无烟立法不能再等了。(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