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白毅鹏
粉圈中,有些粉丝会一下子购买很多张数字专辑,以此“拱卫”个人偶像。据新华社报道,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甚至有走向失控的趋势:同一个用户重复花钱购买同一个作品,重复频率从数十次到数十万次不等,也就是说,如果花2块钱可以购买并听一首歌的话,有的消费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几十万元。这背后,一方面是粉丝非理性消费;另一方面,音乐App也在煽风点火,诱导重复消费。
粉丝购买偶像的作品,本来再正常不过,但目前,粉圈内部出现了一定的分化,有的粉丝认为买得越多,偶像的被关注度就越高,粉丝买得越多,越能证明对偶像的崇拜和付出。
当这种主张在粉丝群体中成为优势意见后,会形成一条追星鄙视链,有的话术比如“有钱尽力买没钱想办法”“买这么一点好意思跟哥哥说你喜欢他”等,则在无形之中提高了“真粉丝”的门槛——买得少的人,被推向鄙视链底端。很多偶像背后的经纪团队,或为了增加艺人流量,或为了提升粉丝忠诚度,对粉丝尤其是未成年人粉丝为偶像“拼”的行为,并未出面规范引导。
明星之间的合作竞争,同样会反映在各自粉圈的竞争上,这种外部的流量抢夺、数据竞争,更加剧粉圈行动的不理性。不少音乐类App的页面会根据重复购买专辑的数量多少,列出冠、亚、季军榜单。对平台来说,吸引粉丝为偶像“氪金”,能够抬高专辑销量,推波助澜有利可图,有的在数量一栏下给出了“520”“1314”等默认选项,甚至还有“闯关活动”。总之,平台变着花样、或明或暗地引导“粉丝”大量购买同一张专辑。
和很多视频App不同,这些粉丝花钱购买版权后,音乐可以播放,但付费界面仍在。平台默许一个人可以重复大量购买专辑,再度证明其设置数字打榜等行为背后强烈的逐利动机。根据知识产权专家的分析,音乐App利用打榜心态,诱导粉丝重复购买专辑的获利属于不正当收益,因为数字交易渠道下,消费者重复购买并没有获得兑价物。
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为维护网络生态秩序,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同年,国家网信办启动“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尤其提到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在社交平台、音视频平台的热搜榜、排行榜、推荐位等重点区域应援打榜、刷量控评、大额消费等行为。
音乐类App诱导粉丝重复购买专辑,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由于许多粉丝还是学生,购买专辑的过度花销,会给不少家庭带来经济负担,也不利于青少年形成理性的消费意识。另外,过于注重利益可能会影响内容生产制作导向,有损平台声誉信用。对此,平台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能顺从迎合粉圈的攀比追星现象,更不宜以其他隐蔽的方式,换汤不换药地暗中助推。
引导粉丝理性消费,才能促进粉圈文化的正向回归。粉圈是基于共同兴趣和偶像的文化圈层,在为偶像花钱这个事上理应为自身言行负责,崇尚真诚交流、节制消费的良好风气,让追星回归精神层面,让大家享受到追星带来的愉悦,而不是在“谁花钱多谁才是真粉丝”的攀比游戏中沦陷。退一步讲,如果粉丝不能正确看待偶像的价值影响,而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是为了偶像好,很容易撕裂不同粉圈间的情绪,加剧矛盾,甚至出现更危及公序良俗的争议事件,牵连偶像,并危及整个粉圈的社会形象。(白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