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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娄飞鹏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吸纳就业,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推动发展普惠金融,金融部门也把服务好中小微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取得了较好成效。
不过,与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及金融服务需求相比,金融服务还存在提升空间,需要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提升产品服务创新能力。中小微企业不仅数量庞大,而且金融服务需求具有自己的特点,对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十分期待。就实际情况而言,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做好支付结算服务的同时,重点围绕中小微企业的资产特点,充分利用盘活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更多创新信贷类产品,做好产品推广应用,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小微企业所处行业区域特点、经营规模情况等进行客户细分,并创新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金融监管也需要推出差异化政策,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
二是进一步强化金融科技手段的应用。中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银行缺少足够信息难以判断中小微企业风险的情况下,难以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相比之下,中小微企业单笔融资规模小、融资期限短、融资支用频、融资需求急等也增加了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成本。对此,需要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缓解银行和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完善线上金融服务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式服务渠道,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度。与此同时,通过金融科技手段的应用,替代银行人工操作,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操作风险发生,降低银行的金融服务成本。
三是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定价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建好贷款定价模型,提高贷款精细化定价水平,努力实现能够根据中小微企业的主体资质、经营状况、贷款方式、贷款期限等因素形成差异化定价,使贷款定价更好地反映融资主体的风险水平。在做好资产端贷款定价的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强化负债端成本管理,合理确定存款利率,稳定负债端成本以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行业层面,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准作用,推进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报价加点模式落实,疏通利率传导机制,释放LPR改革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报价改革的红利。
四是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和考核机制。银行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倾斜力度,通过建立专业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人员队伍,单列中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予以优惠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源配置。人民银行通过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与此同时,为保障中小微企业各项金融政策有效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强化政策激励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实施差异化考核。
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着眼长远的重要考虑。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努力,才有利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