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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近期,媒体报道了多地出现中小学小卖部招租金额过大现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与此同时,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不少中小学教师、家长中引起讨论和注意。其中一个焦点,就是该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中小学的小卖部、超市,承载了不少人的童年记忆。在这种背景下,“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规定一出,不出意外地引发了大量的关注和讨论。赞成者认为,这无论是对于遏制学校巨额招租现象,还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都有积极意义,而相关规定的措辞从此前的“一般不得”直接变为“不得”,也彰显了相关部门治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
但是,对于小卖部、学生超市即将从中小学彻底“消失”一事,仍需要慎重。一方面,应该注意到,“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规定,并不能被理解为“一刀切”,其在执行上的强制性未必如字面表达的这般强。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就表示,《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但是,如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则应当依据本《指南》全面落实相关要求。这番“补充说明”,释放了一个重要信息,即《指南》的效力还是更多停留在鼓励、倡导层面,相关要求只是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的硬性指标之一,而并非面向所有学校强制执行。
另一方面,“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营养与健康”,而并非反对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本身。那么,退一步言之,中小学校内的小卖部,是不是必然就与学生的营养、健康形成冲突?实事求是地说,恐怕未必。比如,完全可以通过强化市场监管,对于中小学校内小卖部等经营场所的食品质量、产品来源等作出更有效的把关,降低可能存在的“问题食品”对学生健康与营养的威胁。
应该看到,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的保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很难“毕其功于一役”。比如,学校没有了小卖部,学生周边的小卖部要不要规范,又如何规范?学生去不了小卖部,学生食堂能够满足孩子在营养、健康和口味上的综合需要吗?家庭给予孩子的零食又真的能够百分百体现营养与健康吗?由此可见,中小学生的营养与健康呵护,需要多个环节的配合,单纯在某一个方面发力,未必能够起到应有的效果,也未必就是“最优解”。
此外,不应该忽视的是,校园内的小卖部在不同地方的中小学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分量也不一样。比如,在一些寄宿制学校,小卖部是师生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设施,一旦完全撤掉,由此给师生生活、学习带来的不便,不应低估。事实上,教育部相关方面也明确表示,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由地方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各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可见,中小学内的小卖部到底是取消还是保留,抑或如何监管,还是应该视各地、各学校的具体情况而定。
说到底,不管是遏制学校巨额招租,还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都只是可以参考的手段和方式之一,而并非唯一和必要选项。各地在执行中,要警惕把指南的要求本身当作了目的,而忽视了现实复杂性与真正的治理目标。(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