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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 悦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减少中小学生学业负担。
对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视与治理,体现出校内校外联动、实行双向减负的思维转变。中小学生负担过重是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最突出的问题。长时间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三点半”放学现象,虽减轻了学生在校学习负担,但带来了家长未到下班时间接孩子难问题,有的还因此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增加了过重校外负担,造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减负实践表明,切实减少负担而不是转移负担,需要兼顾校内外两个方面,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
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事实上已经释放了“双减”信号。对比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意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禁超标培训”“控制培训时间”,“减负三十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主要聚焦于时间进度的大致方向上,不涉及经营手段、培训内容、运作方式等具体方面。
《意见》则对此作出了规定,新规坚持问题导向,很有现实针对性。针对近年校外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意见》要求从严审批机构;针对超前超标、乱收费、卷款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见》要求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规范培训服务行为;针对大量资本涌入培训行业,展开“烧钱”大战,《意见》明确严禁资本化运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将有效减少校外培训机构过度营销,减轻家长教育焦虑与经济负担,防止教育过度产业化。
防止学生在校外“开小灶”,要让学生在校内“吃饱”“吃足”,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有赖于学校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课后服务、积极探索暑期托管,解决家长上班时间无法接送的后顾之忧。今年暑假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官方”暑托班不失为减负的创新探索。而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提供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科技等兴趣特长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有人担心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进行学科培训,或者学生开始培训可以加分的兴趣技能,“换个赛道继续内卷”。这本质上是“唯分数、唯升学”思想在作祟,让学生和家长愿意减负、敢减负,还有赖于发挥教育评价在“双减”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杨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