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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彬
近日,江苏南京一位虎爸逼着还在上小学、幼儿园的儿女学习高数,期间甚至谩骂、殴打子女,他的妻子郑某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做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毛某对妻子、两个孩子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保护令的有效期限定为三个月。
众所周知,司法裁决不仅有针对当事人的处置、惩罚作用,更有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宣传、警示作用。这一次“虎爸虎妈教育”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家庭暴力,也是给所有望子成龙、拔苗助长的家长提了一个醒:小心撞到《反家庭暴力法》的红线,到时漫说不能教育孩子了,就是和孩子见上一面都可能会被禁止。
如今,学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家长特别是有高学历的家长,存在严重的教育焦虑,有的还对孩子有着不切实际的期望,特别是担心孩子考不上自己当年的大学,形成所谓“阶层滑落”的忧虑,结果就是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家长,在子女教育上表现出了让人难以置信的偏执,抢跑道、打鸡血,要求孩子上小学之前人认识几千个汉字,数理化各种赶进度、一勺烩。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家长迷失了教育的初心,把孩子强行推进了“快进人生”里,看似“学得快”“背得多”,但很可能挫伤孩子学习的兴趣以及探索世界的好奇心。而教学过程中的粗暴行为,也可能破坏亲子关系。
就像南京的这名虎爸,逼着5岁、7岁的孩子学习高等数学,背诵佶屈聱牙的文言文,这完全有悖于孩子的学习、认知规律。表面上是“为孩子好”,本质上是自私——以爱之名实施暴力教育。
暴力教育不是教育,而是家暴,法律应该管。《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仅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侵害行为,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家长的鸡血教育发展到动辄谩骂、恐吓、人格侮辱,虽然不是直接动手,但足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就进入了《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射程。
2015年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暴的经常性、隐蔽性以及轻微性等特征,专门设置了“人身保护令”制度,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既是为保护受害人,也是通过“切断”方式惩戒施暴者,使其明白所实施的家暴行为的严重性。
据报道,在发布人身保护令之前,面对职能机构的协调,毛某一直未能认识到其教育方式失当的问题,反而认为其管教孩子仅为“家务事”,最后妻子才不得不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虎爸毛某面对3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该冷静冷静,好好反思一下自己错在哪里。
其他虎爸虎妈们也当以此为鉴,明白虽然孩子是自己生的,但孩子不是自己的“私产”这一常识。孩子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独立的人格权利,填鸭式、鸡血式教育一旦越界,就是被法律禁止的家暴行为。(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