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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12月16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作了部署,对今年以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通知》共通报18个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通知》要求,福建、云南、宁夏等第一批试点地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将案例归集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注重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开展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人员经费保障,探索效能评估结果的应用。
《通知》指出,将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第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强工作协调,结合各省实际情况,验证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设省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不断完善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探索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经验,开展全省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