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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丙奇
近日,上海市体育局发布了《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文件中罗列了体育培训机构设立原则、举办者、机构属性、举办者投入、培训场所等十余条设置标准。与此同时,浙江省文旅厅发布《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作出规范。
这表明,各地的艺术、体育等非学科培训,或将被从严监管。对非学科培训机构的监管,与对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具有一致的目标,即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因此,监管的重点是,非学科培训不能成为学生和家长的新负担。
随着“双减”的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原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与资本纷纷转向艺术和体育等非学科培训领域,这引发舆论的担忧,艺术、体育培训会不会加重学生的负担与家长的焦虑。
有调查显示,一些艺术培训机构将艺术考级和培训挂钩,希望以此把艺考培训变为学生培训的新刚需,每一项艺术培训都对应艺术考级。体育培训则抓住体育纳入中考并逐渐提高分值的“契机”,开展针对中考体育的“提分培训”,出现“应试体育”倾向。
艺术、体育培训的“火爆”,有人认为是“双减”的成效之一,有利于综合素质发展。但必须注意,任何校外培训都必须把握好“度”,不要把本来给少数学生提供差异化教育选择的培训,变为“全民培训”,否则就是在重蹈学科类培训的覆辙。
按照“双减”的规定,非学科培训的机构可以登记为营利性机构,进行资本运作。但如何防止资本过度逐利,是监管必须考虑的问题。事实上,把上市作为诉求,培训机构就必然追求快速扩大规模和体量,会带来质量控制与品牌管理问题。
当然,要让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不再出现“应试培训”倾向,更重要的是改革对美育、体育的评价。把美育、体育纳入中考,是为了促进学校、家庭和学生的重视,但不能用一次测试成绩作为美育、体育的中考成绩,或者以测试成绩为评价美育、体育成果的主要依据。
如果还是“考美育”“考体育”,就可能让艺术、体育培训服务于提分,而非育人。加强美育、体育,应该重视开齐开足开好美育、体育课程,学生按规定上好体育课、美育课,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也就是说,推进美育、体育,必须进行教育评价改革,强化学生参加体育、美育的过程体验。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之下,校外艺术、体育培训,也必然会注重学生的兴趣培养,而不是围绕考级、考试展开功利的培训。(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