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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 志
日前,针对网民反映“未成年人成群结队通过入住电竞酒店的方式另类上网,在里面吸烟、上网等全然不受限制”的留言,山东省德州市委督查室回复称,省级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电竞酒店性质,德州市目前不为电竞酒店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随着电竞产业不断升温,作为周边产业的电竞酒店,因实现了上网环境的升级,近两年也逐渐流行起来,备受消费者青睐,并吸引了各路投资,成为重要的风口产业。
但正如德州市委督查室回复所提到的,高速发展的电竞酒店行业,存在一个核心的问题——经营性质还无法精确界定,这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各种隐患,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盲区。
事实上,电竞酒店本身兼具上网和住宿两种功能,但这两种功能各自对应的行业,都属于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行业监管规范。
比如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网咖,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经营方面有严格的未成年人禁入的政策要求。此外,作为室内公共场合,还有禁止吸烟等规定。
但这类要求对酒店行业并不适用,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酒店、旅馆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而酒店又是一种私密的空间,酒店内的一些行为,很难得到监控。
由此导致,以酒店的形式提供的上网服务,无法像网吧那样得到正常的市场监管,一些经营者为了利益,给未成年人提供上网的场所,让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沦为形式,甚至发生一些侵害事件。比如前不久媒体曾报道,河南省荥阳市电竞类旅馆内发生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
电竞酒店领域的管理乱象,说到底还是新兴业态发展太快,导致市场监管出现了脱节。从规范行业发展的角度看,要避免它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盲区,首先就得让行业监管有据可依。
这里要指出的是,电竞酒店性质的模糊性,不意味着牵涉的监管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像德州市相关部门回复提到,不为电竞酒店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那么,在不办理经营许可的前提下,对于一些酒店直接或者变相提供电竞上网服务,又该如何监管呢?
一刀切地禁止显然不合适,但完全当作住宿场所来管理,又存在种种问题。其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对这种经营模式,理应当作提供上网服务的经营场所来管理,而不是按照传统的住宿场所监管。这能够有效避免一些危险和纠纷,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也是一种严格的保护。
长远来看,电竞酒店作为一种新业态,市场监管要跟上行业发展速度,尽快填补缺少法律依据的监管真空,明确其经营性质。而在眼下,面对逐渐增加的乱象,不管是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还是负责住宿行业监管的职能部门,都应该积极介入,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性健康的生存空间。(熊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