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因觉得自己购买的课程低于预期,北京一研究生对考研机构“文考网”作出差评,并使用“虎视眈眈”“网暴”等词语描述商家行为。近日,法院判决该学生侵犯商家名誉权,处以道歉和罚款。
消费者在差评中使用过激语句固然不好,但商家的做法或许更有待商榷。根据案情描述,面对差评,文考网不反思教学质量,反而任由客服人员与顾客争吵“对线”,甚至还将顾客聊天内容直接公布在微信群里,以此要挟其取消差评。其行为涉嫌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同时,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行使差评权,既是监督,也是其理应行使的正当权益。司法应该严格区分恶意诽谤和正常吐槽,真正把差评权归还给消费者。
制作:梁爽
出镜:东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