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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逻辑依据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2022-02-04 09:33

  作者:王锁明(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论断是在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坐标、发展方位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论断,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体现习近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搞清楚这一重要论断的逻辑依据,对于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实质有着重要意义。

  “新时代”的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任何社会发展都具有阶段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也是如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是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要论断的理论溯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是由不同历史阶段组成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也是分阶段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这本小册子里,就把资本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的社会划分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较高阶段这两个阶段。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后来列宁称之为社会主义时期。恩格斯也认为社会主义是经常变化的,他这样说道:“所谓‘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发展阶段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命名为“社会主义社会”,并从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出发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随着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的深入,后来社会主义阶段划分就成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须面临的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列宁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为指导,开始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1959年冬毛泽东同志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将社会主义概括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他的这一主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问题。邓小平同志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明确提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大判断,1981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推动中国实施改革开放、走上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断。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都重申这一论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这个基本国情、立足这个最大实际。习近平同志在2017年“7·26”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改用“新时代”表述这一“新的发展阶段”,并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要论断不是想象出来的,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根据我国发展实际,遵循马克思主义时代观作出的科学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论断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逻辑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现实逻辑的统一,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彰显着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理论自觉。

  “新时代”的历史逻辑: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实践赓续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赓续是提出新时代这一重要论断的历史逻辑。

  近代以来,在西方列强入侵下,国家积贫积弱,人民水深火热,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不畏艰难,不断探求救国救民之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使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广泛传播,也使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明确地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从此中国革命面貌才焕然一新。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要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新时期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指明方向,1987年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依据和发展路径。20世纪90年代初,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捍卫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21世纪。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实施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多次谈及社会主义阶段性问题。他在主持党的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他在2017年“7·26”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段话清晰表明了当代中国的历史方位,为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就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发展方向、发展动力、战略步骤、政治保证、外部条件等方面进一步加以阐述。

  可见,我们党正是在不断探索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论断,不断推进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化认识。

  “新时代”的现实逻辑: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实践

  实践是理论之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没有改革开放,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蕴含在改革开放的实践逻辑之中。所以,我们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现实逻辑,必须基于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伟大实践事实。

  经过40多年改革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首先,就经济建设而言,经济发展持续中高速增长,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国际地位空前提升,中国道路、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享誉全球,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至2016年,我国GDP年均增长7.2%,对世界经济增长平均贡献率达到30%左右,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的总和,居世界第一位。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其次,就政治建设而言,随着全面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国,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优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日益形成。其三,就文化建设而言,适应文化自信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其四,就社会建设而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充分释放社会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其五,就生态建设而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和发展的新的阶段性变化,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改革发展到今天,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日益提高,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早已解决,国内主要矛盾也已悄然发生变化,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基本生活得到满足后已经朝着更高水平发展,对美好生活向往越来越强烈,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其他方面也有了新的需求。可以说,原先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新时代的发展须从重数量转向高质量方向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客观事实,恰恰是我们认识进入新时代这一论断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新时代”的探索和“新时代”理论本身,以及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论断新战略,都融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是在遵循和依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总结和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逻辑,深刻理解和把握当今中国改革实践逻辑的基础上而作出的,所以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统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入探讨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要论断的内在逻辑,对于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升华和实践创新,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主动性,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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