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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晨鑫
网络暴力,正在成为一个频繁出现的词。
如果说,从前网络暴力更多偶发于公众人物,那么近几年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网络暴力不断泛化,踪迹遍布热点事件:大到对着新冠肺炎疫情确诊患者的流调造谣“私生活混乱”,对着坠机事故中的遇难者家属指责“不够悲伤”;小到挑剔一个人给外卖小哥的跑腿费“吝啬”,辱骂登上龙舟的女士“晦气”……网暴似乎以一种“稀松平常”的姿态,不断降落在某个或者某些普通人身上。
这样的不确定性让人感到恐惧和担忧,并期待更有效的自我保护方式和外部治理手段。
网络暴力频发,网络平台守土有责,这一责任指向在相关文件和专项行动中均有所体现。2021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引导推动网站平台准确把握主体责任。今年4月份开展的“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也聚焦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18家网站平台进行全链条治理。
目前来看,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治理措施初见成效。以抖音为例,今年1月至6月,抖音短视频平台日均拦截超过1800万条谩骂评论,共拦截4.4万条违规视频,人审处理不当评论39万条,共封禁及禁言账号6244个。另外,在推出评论权限管理后,多家网络平台于近期调整了私信功能,授权用户自主过滤负向内容。种种举措,体现出网络平台预防、处置网暴问题的努力和决心。
但也要意识到,解决网络暴力问题仅靠平台发力远远不够,上述治理手段无法彻底清除网络暴力滋生的土壤。
无论是从自身定位还是社会责任角度考虑,网络平台的干预并非是万能的。作为基础设施,平台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制定规则并执行,尤其是对于一些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网络暴力行为,通过技术手段甄别筛查,有效预防和处置高风险网暴事件。然而,当面对更多分散的、隐蔽的网络暴力现象时,“快速”和“精准”往往难以兼顾。
网络暴力行为形式和内容复杂多变。故意造谣诽谤,污名化无辜者,断章取义和扭曲他人原意,发泄自己的戾气,是主观之恶;盲从声量大者或选择性旁观,无视受害者的痛苦,占据道德制高点,以正义的名义参与扒私狂欢,是平庸之恶。对不同的网络暴力行为,如何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并限定惩戒手段,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更重要的一点在于,暴力的土壤根植于现实,延伸至生产和传递信息的载体——网络平台,借助非面对面的互动方式不断外溢,形成了网络暴力。本质上来讲,解决社会现实问题需要更有效的信息流通渠道,这既包含在网络平台被寄予的社会责任期望里,又在某种程度上远远超出了其能力范围。
因此,治理网络暴力必然要经历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抵制网络暴力则离不开全社会各层面的共同努力。
具体而言,制度层面建立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准则,厘清网络暴力和言论自由的边界,规范明确管理的尺度,避免管理者过度介入和限制大多数网民的正常网络活动。平台不失责、不缺位,做好分内之事,增强外部协作,进行正向引导,持续优化反馈机制,让技术向善,更好地服务于网络交流互动和平台生态建设。网民积极提升网络素养,为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分清网络与现实区别的同时,尽可能保持同理心和包容心。如果习惯拿着放大镜找缺点,那么没有谁能真正置身事外。很多时候,拉开我们与恶的距离,就是在拉开我们与“网暴”“被网暴”的距离。(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