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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8月10日,浙江宁波一小鹏汽车在高架行驶过程中与前方正在检查车辆故障的人员及故障车辆发生碰撞,发生人员伤亡。事发后,疑似车主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显示其事发时开着LCC辅助驾驶(版本2.5)。同时,车主还称自己当时“分神”了。此事发生后,小鹏汽车辅助驾驶的安全性受到质疑。对此,小鹏汽车方面表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持续跟进结果,并协助客户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将事故的惨烈“直播”到了每个人的眼前。这毫无疑问是让人惋惜的一幕。同时,因为涉及新能源汽车及其辅助驾驶的安全性,这起交通事故也显得更加不普通。新能源汽车的辅助驾驶功能值不值得信赖?车辆开启辅助驾驶后,驾驶人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发生事故后,车企要不要负责?等等话题,引发了舆论热议。
首先要指出的一点是,此次事故发生时,车辆是否处于辅助驾驶状态,目前仍有待警方的调查核实。眼下的很多讨论,其实都默认的是车辆当时确实开启了辅助驾驶。而即便这一前提条件成立,还需厘清的一点是,此事故中所谓的辅助驾驶并不能与很多人想象的“自动驾驶”划等号。
媒体报道显示,涉事的辅助驾驶实际是指车道居中辅助(LCC),主要功能是辅助驾驶员控制方向盘,持续将车辆居中在当前车道。也就是说,该辅助驾驶模式并不涉及遇到紧急情况自动刹车的功能。并且,用户手册也提醒,LCC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动驾驶,其激活时,用户仍需始终保持手握方向盘,以便有潜在危险发生时及时接管车辆。就此而言,这起事故与车辆本身的辅助驾驶功能有没有直接关系,可能是严重存疑的。
当然,上述分析仅仅是基于目前的公开信息作出的推测,具体事故原因,以及事故中各方责任的划分,都有赖于警方的调查、核定。从既有信息来看,公众不必急于将该起事故与新能源汽车及其辅助驾驶功能的安全性直接联系在一起。
不过,在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今天,这起事故的确就如何处理好人与自动驾驶的关系这一议题,给社会再次提了个醒。
比如,车辆启用了辅助驾驶模式,就真的意味着可以完全把车辆的主导权交给机器吗?这背后其实涉及智能汽车时代的驾驶伦理问题。而可以肯定的是,辅助或自动驾驶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人的操作,但是,对安全负责的永远还是人。
日前,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智能驾驶模式下,依然是由驾驶人或车主来承担车辆的安全责任。当然,《条例》也规定,交通事故中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上述条例虽依然是一份关于相关车辆在特定区域进行测试的法规,但它对于未来真正到来的“自动驾驶”时代,无疑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智能汽车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最大程度上少走弯路,降低试错成本,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除了追求技术上的完善,大众建立对自动驾驶的科学认知,包括车企向用户客观推介自身的技术、功能,社会正确看待人与自动驾驶、辅助驾驶的关系,同样非常重要。总之,既不必因为偶发的事故就给智能汽车的发展浇冷水,也不能因为急功近利的冒进思维和非理性认知,忽视本该规避的风险。(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