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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谷子 于天明
诋毁奥运运动员和教练员,29岁的网民贺某某被刑拘了。昨晚,平安北京大兴通报,接群众举报,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有网民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抓获。经查,贺某某恶意编造信息、公然诋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大兴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贺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如此丧失底线地恶意侮辱和谩骂,被依法严惩是当然之事,警方的及时调查和处理,更是让人拍手称快。
另外,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中部分观众存在不理智观赛行为,有网友称,在现场做出侮辱性动作的观众系某企业员工。随后该企业第一时间否认,并称就网络传播的不实信息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无论最终查明此观众到底是谁,都应认识到,随意猜测和传播未经证实的谣言信息,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伤害,也会对企业甚至集体的声誉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
本应是包揽冠亚军,为国争光的荣耀时刻,针对运动员的批评、诋毁及谣言却甚嚣尘上,不仅令人痛心,更令人寒心。这不仅是对运动员和教练员个人名誉的公然践踏,更是对体育精神的公然亵渎,对国家形象的严重损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为了党同伐异、谩骂攻击,还是为了博取流量、制造热点,都不要以为躲在“键盘”背后就可以口无遮拦、肆意而为。恶意造谣诽谤,造成恶劣影响,触犯法律,必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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