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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志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却因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在求职时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有劳动者离职时被HR“提醒”:“不要轻易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吗”,在社交媒体上,类似的提问并不少见。大家的担心当然不是多余,从各种报道来看,劳动仲裁的经历被雇主当作职业“污点”,进而导致找工作被拒,这样的情况在不少求职者身上都曾发生过。
劳资关系往往不对等,在发生纠纷之后,有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救济,这是很正当的维权操作——《劳动法》第三条就明确提到,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一些用人单位,将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拒之门外,这本身带着刻板偏见,把曾经依法维权的求职者,当成了爱找事的不稳定因素。说起来是基于降低管理风险考虑,实质上,仍然是一种职场歧视。
依法维权不被尊重理解,劳动仲裁成了职业污点,如此歧视性的招聘原则,一旦成为行业潜规则,只会加剧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等到劳动者遇到职场不公,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出于对未来求职受阻的担心,会更加顾虑重重,甚至选择隐忍妥协,不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这在无形中会助长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气焰。
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企业当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筛选求职者。问题在于,劳动仲裁不是什么污点,用人单位应摒弃偏见和歧视,全面客观地评估求职者的能力。就算求职者有劳动仲裁的经历,企业在招人时,也该弄清楚来龙去脉,而非一刀切地拒之门外。
对用人单位来说,一刀切地拒录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一方面可能会错失人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自身经营管理的不自信。
一个求职者申请劳动仲裁,说明他有着一定的法律意识,知道依法维权,而不是通过各种非常规手段去“闹事”。若企业自身经营合法合规,始终善待员工,尊重员工权益,那么面对拥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时,又怎么会心生畏惧呢?
需要指出的是,将是否有劳动仲裁经历,当成一票否决的招聘要素,更涉嫌违法违规。首先,《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其次,劳动仲裁的记录,属于不对外公开的隐私信息,如果求职者没有主动告知,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背景调查,获取了求职者的劳动仲裁信息,本身也涉嫌侵犯求职者的个人隐私。
对此,职能部门在加强宣传引导之外,还得强化执法监督,对存在类似就业歧视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权利受损的劳动者依法维权,创造更大的便利,减少他们的心理顾虑。
至于企业自身,也应该意识到,减少劳动纠纷的关键,不是歧视性地对待那些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而是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合法合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