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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青
9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9月4日上午,记者从普宁市教育局了解到,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将“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句子删除,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内容,目的是避免影响学生学习。
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学生有可能涉及三种角色,一是欺凌者,二是被欺凌者,三是旁观者;由学生和家长签署的反对校园欺凌的承诺书,内容指向应该是承诺不欺凌同学,承诺被欺凌时积极自救,以及承诺面对欺凌现象时绝不袖手旁观。在积极自救和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仅不应该禁止拍照、录视频,反倒应该让孩子们学会在保护自己的同时,机智地留存证据。要学生承诺“不拍照、不录视频”,分明是把重心从反对欺凌变成了反对曝光——如果没能禁止得了校园欺凌,就禁止信息传播。从逻辑上说,这不是为了学生,而是为了面子,不是害怕出现校园欺凌,而是害怕担责。
要知道,拍照和录视频是为事件定性提供证据的有效手段,在许多校园欺凌案件中,正是因为有了影像资料,才让欺凌行为得以被及时揭露和处理。试图阻止学生拍照或录视频,不仅削弱了事件调查的透明度,还可能让受害者陷入更无助的境地。欺凌的持续发生,往往缘于受害者不敢声张、默默忍受,不允许拍照和录视频,是想堵住向外呼救的声音吗?让受害者保持沉默,就是对施暴者的纵容。
当地教育局能迅速发现舆情,并及时干预,要求学校整改,说明他们也认识到了这句话的荒谬。但令人困惑的是,删掉了“不拍照、不录视频”,却更换成“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不准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许多学校的校规中都有这一条,然而,这一“避免影响学习”的条款,出现在反对校园欺凌的表述中合适吗?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手机往往是受害者手中的“盾牌”,哪怕不是为了留证,也可以打电话或发短信求助。否认手机的作用,就像是在风雨欲来时收走了唯一的伞,让处于欺凌之下的孩子,失去了自我保护的倚仗。
正因如此,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深入地思考一个问题,手机对孩子来说是双刃剑,一面是让孩子分心,甚至面临成瘾的风险,另一面又是孩子们自我保护、记录真相的利器,面对这二者的矛盾,怎么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校园里可以没有手机,但不能让孩子们在面对欺凌时“赤手空拳”。
学校要做的,是承担起反对校园欺凌的责任,织密安全网。比如,加强技术手段,通过监控的强覆盖,确保校园没有看不到、够不着的阴暗角落;建立便捷的举报系统和快速响应机制,让学生无需依赖手机即可报告欺凌事件,并获得及时干预;再比如,强化反欺凌培训,让老师和工作人员承担起日常巡视职责,更敏锐地识别潜在的欺凌行为,及时为学生阻挡可能的伤害。当校园内部建立起了完善的安全体系,能为孩子们提供有效保护和有力支持时,孩子们也就可以不必依赖手机自保。当学校能带领学生们以坦诚的态度面对校园欺凌时,将更有助于铲除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
反校园欺凌,绝不是学校内部事务,在这场承诺书风波中,最需要反省的就是这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删掉一句话容易,难的是改变观念。2021年,教育部发布《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工作目标中提出“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就是要将校园欺凌暴露在阳光下。教育工作者须时刻牢记,老师不仅是教书育人的引路人,还是守护学生安全的“守夜人”。(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