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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周
“阳澄湖还没开湖呢,你在哪里买到的?”近日,北京市民王先生为了宴请朋友,在一家打出“阳澄湖”招牌的网店以498元的价格购入8只母蟹。然而,前来赴约的友人告诉他,阳澄湖大闸蟹尚未开捕。一头雾水的王先生点开店铺一看,才发现自己购入的原来是“阳澄湖镇大闸蟹”。(9月24日《工人日报》)
秋风起,蟹脚痒,阳澄湖大闸蟹又将上市。今年9月9日,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函,明确今年开捕时间定于9月25日。开捕时间还未到,市面上贴有“阳澄湖镇”“阳澄湖发”“阳澄湖蟹”等标签的“李鬼蟹”便大行其道,令人始料不及。
阳澄湖大闸蟹以体大膘肥、肉质膏腻闻名,是著名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因蕴含丰富的自然人文底蕴和较高商业价值,不仅被列入《民法典》知识产权的客体范畴,也被《商标法》作为专用标志予以保护。
近年来,随着地理标志产品持续走俏,一些不法商家遂嗅到了冒用地理标志非法牟利的“商机”。阳澄湖大闸蟹还未开捕,“李鬼蟹”便粉墨登场,就是不法商家碰瓷地理标志产品非法牟利的一个缩影,暴露了相关产业领域的治理短板。
客观而言,近年来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维权职能部门间的联动不够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也正因此,一些不法商家为分得“一杯羹”,将本自家产品贴上市场认可度高的相关地理标志,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冒用地理标志和“搭便车”甚至形成了的灰黑产业。
保护地理标志的目的,旨在确保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来源不致发生误解,使产品质量得到社会承认,让生产者和消费者两方面的权益都得到保障。不法商家使用与地理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试图通过混淆概念牟利,不但可能让消费者上当受骗,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侵害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合法拥有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经营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网购的广泛普及,近年来类似冒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的乱象也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一些电商平台为吸引更多商家入驻,怠于履行主体责任,揣着明白装糊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李鬼”地理标志产品的蔓延。
杜绝种种“李鬼蟹”乱象,需要强化地理标志保护。这既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将“李鬼”产品逐出市场,也要求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法律,构建起适应地理标志保护实际需要的法律规则体系。针对冒用乱象向线上集中的新趋势,要严格压实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促使其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守门人”。(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