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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智全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件,15岁的中学生小徐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登录游戏后,又偷偷用母亲的微信给游戏充值了近5000元。小徐母亲发现后,起诉要求平台和游戏收款方退还全部充值金额。法院一审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况,酌定判决二被告公司退还小徐已消费的充值款2000元,二审亦维持了原判。
未成年人冒用母亲身份信息登录游戏产生消费金额,法院不支持全额退款,多少令人有些意外。实际上,法院综合诉讼双方的过错情况,给这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划分部分责任,契合了公平公正的法理逻辑,并无不妥。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问题备受关注。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21年8月30日发布了“史上最严游戏禁令”,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网游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游。最高法在当年亦出台了“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的新规,让家长申请退还孩子的游戏充值款有了维权路径。
尽管实名认证模式为未成年人扎紧了防网游沉迷的栅栏,司法救济路径的设置也为家长挽回损失提供了权益保障,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未成年人通过冒用身份、租号等方式绕过防沉迷机制,由此导致家长要求返还游戏充值款的纠纷。法院应否支持全额退款,亦成为不少未成年人家长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登录网游进行充值消费,是否全额退款,关键要看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和游戏企业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一方面,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轻易登录网游,表明游戏企业在落实未成年人网游防沉迷机制方面把关不严。尤其是一些游戏企业故意给未成年人绕开网游防沉迷机制提供各种便利,是典型的利欲熏心,面对这种情况,游戏企业必须承担全额退款的责任。如此,才能倒逼游戏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未成年人网游防沉迷机制。
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信息轻易登录网游,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也难辞其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遗憾的是,一些家长既不教育引导孩子远离网游,又不对自身手机设备、微信账号和支付密码加以管理,致使孩子总能轻易地登录网游而致经济受损。
可见,未成年冒用家长身份同意登录网游产生消费款项,也有家长监护不力的因素,应为此原则承担不利后果。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此类退款纠纷,大多结合双方过错情况酌定游戏企业返还部分款项,而不支持家长全额退款。这种司法裁判,既是公平保障游戏企业和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家长的一种警示和鞭策。
让孩子不沉迷网游和过度消费,家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家长要从司法个案中汲取教训,主动履行好监护责任,避免孩子沉迷网游并造成经济受损。否则,就极有可能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机制”患上依赖症,不但难以切实解决孩子的游戏沉迷问题,也难以走出重蹈家庭经济受损的覆辙。(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