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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讯(记者袁中锋)记者近日从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提升数字游民服务水平、优化数字游民发展环境,该县制定出台了10条支持数字游民共居共创政策。
数字游民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远程工作,追求自由、灵活和自主生活方式的个体。他们不受传统工作地点的束缚,通常从事创造性和趣味性的工作,能够在全世界自由流动,以实现工作和休闲的动态平衡。
为了更好地服务数字游民,不断优化数字游民群体的发展环境,黟县出台10条支持数字游民共居共创政策。该县在数字游民招引方面,鼓励从事数字游民业务经营的企业、机构通过游民社区、驿站等方式大力引进符合准入条件的数字游民群体。对全年引进800人次(每人在黟县连续住满15天为1人次)以上的数字游民企业、机构,经核定按每人次500元给予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该县设立100万元数字游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同时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数字游民创业。对在黟县创业的数字游民,创投基金按不超过申请创投基金额度的30%出资。对数字游民创办市场主体达限纳统的,国家级、省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已纳统的按年营业收入增幅给予相应奖励。对毕业年度内来黟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字游民,符合条件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2年内首次来黟县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数字游民,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该县还设立100万元数字游民创意创新资金池,通过“揭榜挂帅”形式向数字游民定向定期发布任务包,鼓励数字游民参与黟县乡村振兴、旅游发展、城市建设、文化保护传承等,提供的创意创新思路或作品一经采用,视难易程度和实际成效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