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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疆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被燃气公司贴上了封条,引发关注。同时,“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的问题,也激起了网民讨论。
12月16日,邢台市住建局双代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引发关注后,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到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将柴火灶的封条撤了。该村民也积极主动配合,将柴火灶拆了;并明确,燃气公司当然没有执法权,已经对燃气公司负责人约谈训诫。
燃气公司有没有执法权?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燃气公司作为一家企业,哪儿来的执法权呢?然而,面对这么简单的常识性问题,相关部门不仅一问三不知,而且还互相踢起了皮球——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你需要打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政务服务热线则表示“我可以帮您转到新和县政务热线分中心,让他们帮你核实一下”。
“双火源”的危险性无需赘言,但此事有一些关键细节没有解释清楚:涉事村民家中,到底是先有煤气灶,还是先有柴火灶?如果先有煤气灶,自然可以归咎为村民安全意识淡薄。但如果先有柴火灶,燃气公司在安装燃气灶时不可能不知情,恐怕也难逃明知故犯的嫌疑。另外,按照当地的解释,今年8月,燃气公司就发现了村民家中存在“双火源”隐患,但为什么近日才登门给柴火灶贴上了封条?长达数月的沟通都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性效果,一纸封条又能发挥多少作用呢?试图用这样的方法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可能到头来只是一种“无效管理”。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发生在北方农村地区的封灶行为已多次引发舆论热议。究其原因,某些地区为了大气监测数据更好看,禁止农民烧柴取暖。“一刀切”式封堵炉灶不仅令群众寒了身,更是让大家寒了心。在这样的背景中,此次事件不免使人产生联想:燃气公司上门给村民家柴火灶贴封条,到底是“自我膨胀”得太厉害,还是在“奉命行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等文件中确有规定,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但在农村地区,柴火灶有广泛的应用场景,类似的冲突未必是个案。针对“双火源”的管理,无论是燃气公司还是政府部门,都不能罔顾实际情况“一刀切”,而应该在管理方式上进一步磨合,以贴心暖心的举措赢得村民的支持配合,从而发挥行之有效的引导作用。
无论怎么样,都有必要重申一个基本常识:推行清洁能源是大势所趋,但“清洁”只是一种技术升级,并不是对民生的全盘否定。那些只要环保面子不要民生里子的做法,都该被全面盘查、彻底清理。(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