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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一陵
日前,陕西商洛一所中学发布的一则“表扬与倡导”公告引发广泛争议。公告显示,为有效管控吸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等不良陋习和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发出了“检举举报公告”,鼓励学生检举揭发违纪违规行为,并将对检举揭发者予以一定的奖励。自公告发出一周以来,学校共收到书面、实名、匿名、当面举报数十起,举报违纪违规学生数十人,绝大部分查证属实。
学校倡导师生检举违规违纪的初衷,是让学生敬畏规则、纪律、法治。不能否认,塑造这种敬畏确有必要。以校园欺凌行为为例,它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为有效防治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而且,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给学生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更涉嫌违法犯罪。为此,提高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有效干预和处置能力,有效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权益,加强对学生的反欺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反欺凌观念,通过报告、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以及他人权益很有必要。
但鼓励学生之间互相举报违规行为与之有着本质区别。在学校公示的内容中,学生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包括抽烟、违规骑小黄车、带违禁品进校园、乱扔杂物等,有些就算属于违规行为,也算不上什么严重的违规,有些甚至都算不上违规,只能算是不好的习惯。比如,“违规骑小黄车”,就不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范之内。鼓励学生互相举报这些行为,而且直接把检举揭发与奖励挂钩,将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一个缺乏边界地鼓励举报的环境,只会导致同学之间互相防备、互相猜忌。生活在随时被身边人举报的人人自危环境中,这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显然是不利的。有研究就显示,长期处于这种被举报的压力下,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会受到严重打击,影响他们的人格发展和未来的社会适应能力。
另一边,举报者也许会因为自己的“积极表现”,被表扬甚至奖励,但却很可能无法融入班集体,甚至被身边的人排斥。当一个学生学会了通过举报他人来获得表扬、奖励,这对于其未来融入社会也是非常不利的。甚至,在鼓励举报的氛围下,一些学生还可能会通过不实举报等方式去打击报复他人或者获取个人利益。这种行为不仅将给教师带来核实核查的负担,也将给学生本人带来更多更大的伤害。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再想关上就很难了。
中学生年龄不过十几岁,还处于三观塑造的时期。他们把这样的习惯从校园带到社会,最后又会形成怎样的风气?不久前,半月谈报道,西南某基层教育局提供的台账显示,2024年1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这并非个例,近年来,教师被不实举报所伤的现象频频引发关注。
反对用互相举报的方式纠治陋习,并不是主张学校应该对学生的陋习与违规违纪现象置之不理。作为育人的主体,学校在规范师生行为方面,应该有更高的教育智慧,而不是用一种可能给学校文化建设、学生三观形塑带来更大伤害的方式来管理学生。如此,结果大概将会是南辕北辙、得不偿失。而且,它也反映出教育者在校园治理方面的懒惰。(李一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