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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海宁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喊”商户店外摆摊,引发网友关注。1月18日,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并不是该县第一次实行临时外摆,临时外摆主要为了方便市民购物,同时促进商户营收。
再过几天就是蛇年春节了,节前,市民忙于采购过年物资,商家则紧抓促销商品。而春节后到元宵节期间,则是走亲访友的时间,自然也少不了购物消费。在春节前后这段消费黄金期,商户如何增加商品销量,消费者如何便利购物,不仅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民生。
过去多年,各地执法部门严查商户店外摆摊,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占道经营影响市民出行,也是为了城市的环境整洁乃至市容市貌。于是“门前三包”应运而生,有的地方升级为“门前五包”。从建设文明城市的角度来说,对商户门前规范管理是必要的。
不过,规范商户门前管理不能全靠刚性措施,还应该融入柔性思维或者弹性思维。比如,此前有地方执法部门对商户在自家店门口张贴招工启事进行处罚,如此“一刀切”执法,让商户不能也不敢在店外摆摊。
夏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喊”商户店外临时摆摊,这种执法方式令人眼前一亮。方便市民购物,同样也是便民利民。虽然这只是一种临时措施,但这一决定既给民生“加温”,也在给执法形象“加分”。
不过,这种“民生外摆”只在春节前后开展,即允许外摆经营期限为2025年1月19日至2月17日,未免有些局限,还应该适当“扩围”。一方面可以沿用到其他节假日,如五一假期、国庆黄金周。另一方面,在商户遵守“门前五包”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城市非主干道、非人流高峰期,允许沿街商户在店外适当摆摊。这既能促进城市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也是支持非黄金地段商户发展带动就业,同时有利于非中心区居民方便购物。如此一来,城市综合执法也变得更灵活、更有温度。
要看到,地方对小商户、小摊贩持包容和支持,不是孤例。例如安徽省绩溪县政府门口不仅允许在此摆摊变成夜市,还免费提供政府大院供市民停车、接热水、上厕所。这表明一些地方决策者意识到,小商户、小摊贩关系到“大民生”,城市发展的“里子”比“面子”更重要。
无论是商户店外摆摊,还是政府门口设夜市,呵护民生与维护市容并不矛盾,交警、城管加强服务,商户小贩文明经营,“里子”和“面子”可以兼而有之。(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