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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海宁
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明确了旅馆有防偷拍的责任,要求旅馆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新规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广东大多数酒店已配备或正在配备反偷拍反窃听探测仪器,有些酒店还制定了客房安全巡查制度。
如果说公安机关严打行动属于精准治理,而广东明确酒店反偷拍责任则是全面设防。《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这短短二十几个字,却开创性明确了旅馆防偷拍的责任,对增强旅馆安全保障责任、保护房客隐私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从记者调查看,这一规定已经产生积极效应。广东大多数酒店“闻令而动、听令而行”,采取了相应的反偷拍行动,包括配备反偷拍设备、制定客房安全巡查制度等。有这些行动显然大不一样,既能排除偷拍设备,也能震慑偷拍行为;不仅能给房客们带来安全感,也有效维护了酒店乃至广东旅馆业的整体形象。
不过,广东酒店行业尚未百分之百执行反偷拍新规定,还有少数酒店没有采取相应行动。究其原因,与该新规刚刚实施有关,有的酒店经营者还不了解或者还在观望中。更重要的原因是,针对该条规定,尚无相应的罚则倒逼。在上述规定中,只明确了第九条第一款,也即“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旅客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旅客个人信息和视频监控等信息”的罚则,第二款规定对应罚则的缺失,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规的震慑力。
要想让所有酒店宾馆落实反偷拍责任,要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约谈督促,要么完善制度进行倒逼。当然,还可以采取黑白名单方式进行鞭策,即有关方面公布履行反偷拍责任的酒店名单,以及未履行该责任的酒店名单。如此一来,在竞争压力驱动下,未履行反偷拍责任的酒店只能弥补安全管理短板。
进一步而言,明确反偷拍责任更应该成为全国旅馆业的“标配”。因为偷拍现象不仅存在于广东旅馆业,其他地方同样存在。任何一家旅馆的经营者,都有责任确保消费者隐私安全。
宾馆酒店是反偷拍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其他“地方版”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也能及时作出修订,像广东一样明确旅馆防偷拍的责任,以打击偷拍源头、挤压偷拍黑产链条生存空间。若是《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能增加相应条款,包括明确酒店反偷拍的责任,以及未履行该责任要受到相应处罚,相信会推动全国旅馆业全面筑牢反偷拍“长城”。(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