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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天骄
今年春节档,多部国产大片集中上映,掀起观影热潮。然而,有消费者反映,在部分电影院观看3D电影时,只能去3D眼镜租赁机领取眼镜,有的需收取押金,按小时收费;有的虽然免费,但需微信扫码,操作较为复杂。记者在调查中还遇到眼镜柜存储不足的情况,租赁机前排起长队,消费者直呼“不方便”。
3D眼镜本应是观看3D电影的标配,但在发展初期,一些影院为了创收,试水3D眼镜付费服务。也就是说,观众观看3D电影需自备眼镜或者现场购买。这项服务推出后受到消费者强烈抵制,有人吐槽:“看3D电影不提供3D眼镜相当于去餐馆吃饭不提供餐具,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就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一事发声,认为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原则。同时,中消协还呼吁各地影视行业协会、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各影院的引导和监督,纠正此类行为。
监管之下,收费3D眼镜退出江湖。时隔不久,它的“好兄弟”共享3D眼镜再度登场。共享3D眼镜的操作方式与共享充电宝颇为类似:消费者用手机扫码选择3D眼镜款式,相应格子的门打开,供消费者取用;观影结束后,消费者再自行归还眼镜。这种方式有利有弊。从影院的角度说,眼镜租赁运营商会统一对眼镜进行擦拭消毒,影院服务人员也不用守在门口发放眼镜,节省了人力、物力;但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运营商为用户提供租赁服务需使用个人数据,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另外,扫码租赁未必智能,对老人、儿童来说并不便利,观影高峰期还加剧了排队现象,可能延误观影时间。
共享3D眼镜本意是为消费者提供多元选择,但前提是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对不习惯使用租赁机的消费者来说,影院有义务提供人工服务。遗憾的是,有些影院为了节约成本、方便管理,不主动提供服务,甚至诱导那些嫌麻烦、不想排队的消费者购买付费3D眼镜。影院获得便利,却给消费者制造麻烦,这种只顾自身利益,不考虑消费者感受的做法,终将失去口碑,也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今年春节档,电影市场以总票房突破95.1亿元、总观影人次1.87亿的优异成绩刷新影史纪录。电影市场加速回暖,正是电影放映行业重获繁荣的新机遇,不能让类似3D眼镜这样的问题影响消费体验、伤害消费热情。当前,各行各业经营者都在想方设法改善消费环境,电影市场要实现持续繁荣,光靠丰富的内容供给还不够,如何进一步提升观影体验、增强观众黏性、释放消费潜力,电影院需要探索的事情还有不少。(姜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