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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之朱
近日,四川泸州发布消息,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2月23日起施行,其中,“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这一新规定引发热议。
据介绍,新的《管理规范》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单次聚餐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农村集体聚餐,也包括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乡厨在泸州市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管理规范》列举的野生菌、四季豆等,确实属于危险性较高的食材。野生菌种类繁多,仅已知有毒的就达数百种,很多地方每年都有蘑菇中毒的案例发生,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哪种野生蘑菇有无毒性;长芽土豆实际上已经发生霉变,中毒发病率也很高;新鲜生黄花的主要毒素是秋水仙碱,若烹饪不当,很容易中招;至于四季豆中毒更不待言,不少人都有过惨痛的经历。
这些其实都是生活常识,平时也总会有人语重心长地提醒,以防出事。地方管理部门在治理农村聚餐的相关文件中专条纳入,且采用禁止性的“不得”字样,是对这些食材危害性的格外强调,这也体现了政府对老百姓食品安全的重视。
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很多,乱乱哄哄,食品安全确实堪忧,若在食材把控上也不甚在意,往往会酿成祸患。从媒体报道看,不少地方都曾出现过农村聚餐中毒的事件,令人痛心。从食材方面介入,加强农村聚餐监管,也属于一种源头管理,值得肯定。
不过,仅靠一纸禁令就想管住四季豆、管好农村集体聚餐,未免想得太简单了。农村聚餐之所以难管,关键在于“口子”太多,很难完全采取封堵的方法规避所有风险。四季豆等食材不仅易得,来源渠道也十分繁杂,没法设卡拦截,“不得”云云,很难落实到位。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中将“农村集体聚餐”与“学校食堂”相提并论。的确此前有地方要求学校食堂禁止采购发芽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以及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等等,但学校食堂主体明确、进货渠道可控,相关责任也能落实,农村聚餐的范围却过于宽泛,二者的管理难度并不在同一水平上。
当然,让人吐槽的还有,100人的设定也是莫名其妙。难道只有100人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才“不得”吗?这也未免有点僵化教条。
这也意味着,说是禁令,实则不过是一种提醒。甚至这样一个禁令,很可能只是表明政府有所作为,效果啥的很难保证,到头来损害的还是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其实,像这样涉及食品安全的提醒,最好不要搞得简单粗暴,一禁了之。道理很简单,如此禁止,非但禁不了,也说不清。事实上,这一禁令被媒体报道后,遭到不少网友调侃,有网友就问:一个地方不至于连四季豆都炒不熟吧?
对此,当地不妨多一些柔性解读,或者干脆就是以案说法,让大家知道“为什么平时能吃的东西聚餐不能吃”。比如集体聚餐使用大锅烹饪,食材受热不均,很容易引发食品中毒等等。
很多管理上的事情,并不复杂,只要真正把管理对象当作一个对等的主体对待,多讲解,多说服,有针对性解释,比如说“曾经中毒又拉又吐”,怎么可能说不明白呢?就怕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动辄就是不准不得不能,这当然会让人逆反,也会让所说之事演变成一团团情绪。(龙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