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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疆
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络购物平台上,叶黄素产品的宣传多与近视关联,一些店铺还利用医生形象科普、展示相关数据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某投诉平台上关于“叶黄素”的投诉高达546条,涉及问题包括实际使用效果与宣传不符、货不对板、产品无蓝帽子标志等。眼科医生提示,叶黄素在防控近视领域的临床循证医学证据并不充分,长期服用叶黄素产品也没有太大意义。
近年来,“叶黄素防治近视”好像已成为一种深入人心的概念,很多人第一次看到或者听到叶黄素,都认为和预防治疗近视有关,这与一些产品和商家的宣传不无关系。不少主播在推介相关产品时都表示,叶黄素可以促进眼底健康,而促进眼底健康可以降低孩子近视的可能。为了制造危机感,有些卖家还会粘贴不同年龄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数据,并配文称“视力下降不可逆,提前保护是关键。”更有甚者,把对功效的暗示放在了原料表,并配以医生形象的人进行“科普”。然而,不少所谓改善视力的产品,本质只是糖果,多吃无益,甚至可能有害。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如果商家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广告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到十倍罚款;同时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若涉及损害健康,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不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夸大医疗效果,以“神话”包装“神药”,是肆意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儿童保健产品无疑是个重灾区——在育儿焦虑情绪的主导下,有些家长对各类不明觉厉的儿童保健产品照单全收,即使相关产品缺乏科学论证,也总是抱着“宁肯信其有”的心态收入囊中。
网络广告本身具有传播快、范围广、隐蔽性强等特点,因此,监管部门难以对各类违法违规广告实现全面监管。再加上不少叶黄素产品为海外品牌,作为营养补充剂以跨境电商的形式在国内销售,更是增添了日常监管的难度,放大了消费者维权难题。杜绝儿童保健产品领域的虚假广告,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力量创新监管方式、绷紧责任链条。对于网络平台来说,更有必要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内容审核、完善巡查机制等方式,剔除各类擦边广告与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平台声誉。(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