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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疆
近年来,价格优惠的“临期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在线上和线下都受到一些消费者欢迎。但如果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是违法行为,食用过期食品也可能损害身体健康。为了防范临期食品成为过期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也推出了《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选购食品时,消费者不仅喜欢对比价格和质量,也常常会关注到生产日期,因为更新的生产日期意味着更加新鲜,同时保质期限也更长。对于临期食品,商场超市早年的做法是到期食品集中下架,在此之前原价销售。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同一款商品,生产日期越早,越容易被消费者嫌弃,以至于临期商品更容易“过期”。如此一来,不仅使商家蒙受损失,而且造成了食品的浪费。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临期食品市场规模达337亿元,预计2025年将突破401亿元。临期食品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同时也面对着巨大的消费需求:相比坐等过期,如果商家能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临期商品本身也能释放出无穷的市场潜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针对临期食品推出打折优惠,临期食品因此迎来了备受关注的“高光时刻”。对于消费者来说,再没有什么能比价格杠杆更能撬动消费兴趣了——用低端商品的价格购买高端商品的体验,用一件商品的价格购买几件商品,何乐而不为?实际上,临期食品的热销不仅体现出了消费理性,在反浪费观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中,这种理性消费行为还有了更深一层的意义——不在于个人享受到多少优惠,而在于社会避免了多少浪费。
随着临期食品的走俏,临期食品行业逐渐从小众需求转变为全新行业风口,线下门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线上平台同样成为临期食品热销的重要战场。与此同时,一个严肃的问题摆在监管部门面前:对于临期食品来说,价格打折不等于监管“打折”,如何明确规则、强化监督,杜绝以次充好、篡改保质期、销售过期商品等行为?
针对临期食品包装不合格、货源不明、以次充好等问题,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临期食品的管理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一部分,对临期食品的标签信息、临期时限、质量安全责任等进行了规范界定,指导企业把临期食品排查纳入风险管控清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规定优化食品标识:以打折、促销、特价、捆绑、买赠等方式销售临期食品的,须在该临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或“临期食品”等标签提示。这些举措,都使得临期食品更加安全、健康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对于消费者来说,临期不等于过期,只要是正规渠道购买的正规商品,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临期食品”虽香,也应购买有度。只有在真实需要,并且能快速消耗掉的情况下,购买临期食品才能真正省钱。如果仅仅因为贪图便宜就盲目下单,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且很容易因过量囤货导致食品过期出现浪费。任何不必要的消费,本质上都是一种浪费。量需而购,物尽其用,这不仅是一种更成熟的消费观念,而且是一种更有效的节约方式。(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