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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守一
为什么同一块肉,买的时候新鲜红润,拿回家却黯淡无光?很多人知道这是生鲜灯的“美颜”效果。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本来已经禁止使用这类“美颜神器”,可近日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生鲜灯并未完全退出市场,而是以隐蔽姿态继续“发光”。
在浙江杭州不少沿街商铺、小区周边门店内,商家仍在使用被明令禁止的红罩红光生鲜灯,也有些商家是使用相对隐蔽的微红光、暖光,或者在红罩外套上了白壳,以违规手段实现“美颜”效果。原因不用多想,自然是有色光源下的肉类观感更好,有助于提升销量。对于这种明显违规的现象,监管部门干预了吗?一些商家的回答是:“没有来查过。”
有收益没代价,这就是“美颜”生鲜灯仍普遍存在的朴素理由。站在商家的立场,既然大家都在用,也很少看见有同行因为使用生鲜灯被处罚,那就一定会继续用。别人用了而自己不用,摆明了自家生意就会受到影响。这就是因为“法不责众”,而导致市场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纸上的禁令不能落地,伤害的就是法规的公信力。
按照两年前公布的管理办法,商家如果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将被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平心而论,对于做小生意的商家来说,这个罚款力度已经不能算轻。今年3月份,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曾公布执法案例,有生鲜超市因为使用生鲜灯且未及时改正,被罚款5000元。但总体来说,因为生鲜灯被罚的商家还不多见。
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地方的商家,一旦使用生鲜灯就要被罚款5000元甚至更高,其威慑效果立马就会显现。可见提高违法成本,并不是一定要设定高昂的标准,只要现有罚则被严格执行,让越来越多商家意识到使用生鲜灯得不偿失,这种乱象就能得到最大程度地遏制。
为什么执法力度没有跟上?从执法环节来看,确实也存在不小的难度。大型商超还好办,因其场地集中,监管人员可以集中巡查,也可以让商超的管理者担负起一定监管责任。而像沿街商铺、社区菜店等,数量庞大、位置分散,很消耗监管力量。而且生鲜灯的种类繁多,要确定其是否违规,靠肉眼难以即时判断,固定证据、追溯责任等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这些客观因素,也让商家们多了一份侥幸心理。
一个禁令明确、罚则清晰的管理办法,不能有效管住市场乱象,只能合理推定是在执行层面出了问题。各地监管部门有必要总结过去两年的执法经验教训,是因为重视不够、执法力量投入不足,还是因为在判定标准上不够清晰?只有解决了执法层面的障碍,让罚则有效落地,才有可能治住这个顽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捍卫市场公平秩序。(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