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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广江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郑州一职业学校要求学生为校领导子女比赛投票一事引发热议。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12月10日发布情况说明,称对涉事领导免职处理,并责令其向涉事师生进行道歉。
这份通报坐实了网上的爆料。此前,有学生发视频反映,班级群内有人下发通知,号召给一位就读于浙江某大学的学生进行“校园十佳歌手”投票,称“这是领导交代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本班学生给他家周某某投票,凡是有平台的都发布”。随后,博主又发布了一则班主任要求删除视频的内容,并附文“学校领导强制要求删视频”。
家长发动“关系网”为孩子拉票,在现实中屡见不鲜,但如果仅限于人情求助层面,倒也无伤大雅,可以理解。然而,本次事件中,涉事校领导为其儿子拉票的做法,已然不是熟人之间“举手之劳”的投票帮忙,而是一种基于职权的强制性要求,因此属于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行为。
班级群是组织教学、传达信息的公共空间,而非私人事务的动员平台;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权力是根植于教书育人的公共职责,其使用范围有着清晰而不可逾越的界限。利用职权安排学生为儿子投票,看似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实际上已构成公权私用。
“领导交代的重要任务”,短短几个字,在校园语境下具有不容置疑的强制性。学生们面对的不再是单纯的组织动员,而是一种隐性的权力施压。将学生视为“私人资源”,本质上是对师生关系、对教育管理职责的严重异化。此举不仅干扰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更传递出一种错误的价值观。这对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学生而言,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误导与伤害。
更深层的问题,或许在于一种扭曲的角色认知。个别院校管理者似乎模糊了公共职责与私人领域的界限,将所管辖的师生群体不自觉视为可差遣的“私人资源”。这种封建的依附思维与现代教育理念格格不入。学校并非“私塾”,师生关系更非“主从”。保障校园的纯粹与健康,必须彻底摒弃这种将职权范围“领地化”、将管理对象“私人化”的落后观念。
事发后,浙江某高校“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公正性也受到质疑。尽管活动已落幕,结果也已公布,但这种强制拉票现象难免让比赛蒙尘。2018年,浙江省出台《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规定在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中,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校内社团举办的活动,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此次校内活动拉动校外投票,也与规则不符。
师德师风建设不能流于空洞说教,而应体现在对职权运用的约束监管之中。此次免职处理是对个体失范行为的纠正,而要构建健康的校园文化,则需要依靠刚性的制度约束与柔性的伦理自觉。(陈广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