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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威 科普作者
据媒体报道,近日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内,一只黑天鹅夜间被车辆撞倒后死亡。校方表示,司机称当晚疲劳未能及时避让,目前已就损失作出赔偿,保卫部门介入处置,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一起发生在校园里的交通事故,按流程完成了善后,却在舆论场引发更长的余波:黑天鹅为什么会出现在车道附近?当一只动物被长期饲养在公共空间里,潜在的安全隐患如何规避?我们亲近自然、对动物情感投射,其分寸的把握和应有的边界又在哪里?
讨论这些问题,首先得把黑天鹅到底是什么说清楚。许多人看到天鹅,会自然联想到湿地候鸟与野生动物保护,甚至把黑天鹅误当作我国常见的迁徙天鹅。事实上,我国冬季水域里更常见的是大天鹅和小天鹅,它们通体白色,大天鹅体型更大,嘴基部黄色区域更明显,小天鹅略小,黄色范围更收敛;在我国相对罕见的疣鼻天鹅也为白色,但嘴呈橙色,嘴基部有显眼的黑色肉瘤突起。黑天鹅则通体黑羽、红嘴,原产澳大利亚,并非我国自然迁徙的鸟类,而是作为观赏鸟引入,常见于公园、景区与高校人工湖,它们被养殖在这些地方。
所以,黑天鹅在中国的身份就比较容易引起混淆。它不属于本土野生动物,不在保护名录内,难以受到与野生动物同等的保护;又经常被作为景观的一部分安置在开放空间中,慢慢被“设施化”——像水面上的点景,成了一种“活的景观”。也因为这种功能需求,为了避免其飞走逃逸,养殖者会对豢养在室外环境的黑天鹅进行人工修剪飞羽,并通过环境驯化与食物诱导等方式让其能长期稳定居留。但修剪飞羽(通常是单侧)会破坏其平衡,驯化也会降低其对环境的敏感和警惕。
在南工大这次的事件中,对于司机来说,校园道路的灯光与树影、路面反光、夜间车速波动,都可能造成视觉盲区。把责任全部压在司机身上,容易把问题推向单点道德审判;甚至这位司机也是受害者,他面对突然出现在道路上的不明物体,如果处置不当,还可能引发更大的交通事故。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事故发生后赔偿固然必要,更该追问的,是事故发生前有没有把黑天鹅的活动区域和校内道路有效区隔,湖区与车行道之间是否有合理缓冲隔离,夜间是否限速并有减速带与提示牌,是否存在日常巡护机制等。公共空间里出现动物并不罕见,但把动物当作景观长期放置,却没有做好风险管控的准备,才是问题。
类似的提醒并不只来自这一例。去年颐和园黑天鹅疑似被流浪狗咬死就引发关注。前些日子还接连出现大连儿童公园人工湖的黑天鹅“达达”被偷走并遭食用,浙江莫干山某度假酒店游客携带的宠物犬咬死黑天鹅的事件。事后,警方对盗窃黑天鹅的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对不牵绳游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达成和解。这些案例反映了,当黑天鹅等动物作为“景观资产”被投放在开放环境中,其自身有一定的安全风险。事实上,其一旦逃逸,还可能形成生态风险。
在生态学研究中,黑天鹅已被观察到在繁殖期具有极强的领地意识,如在我国的自然环境中形成稳定种群(大多来自饲养逃逸),其巨大的食量和攻击性会对本地珍稀水鸟(如青头潜鸭等)造成显著的生存压迫。所以,做好类似引进动物的管理,不仅是一个公共安全和人道的问题,更是自然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议题。
与此同时,舆论场里对黑天鹅的情绪化讨论,也折射出一种更普遍的社会现象:过度亲近野生动物的倾向正在增多。短视频和打卡文化让动物变得更可亲,也让边界感更容易被消解。见到一只动物,一些人的第一反应是围观、投喂、靠近合影,“善意”在跟风中失去了分寸。动物在这种氛围里更容易依赖人类食源,更容易靠近道路、人群与宠物活动区域,也更容易在惊吓、追逐、围堵中发生意外。一旦出事了,舆论又会从“好可爱”迅速滑向“太危险”,驱赶与清理的冲动随之出现,最先被伤害的仍是动物本身。
因此,这起校园黑天鹅死亡事件的公共意义,在于提醒我们重新校准一种治理常识:当一所学校、一座公园选择把动物作为景观来呈现,就需要承担具体的责任。比如完善安全管理,防范动物逃逸,放置清晰提示和缓冲隔离,建立巡护和应急流程,引导公众正确和动物互动,对可能的繁殖扩张做好预案。更重要的是生态文明教育,对公众有效普及生态安全的基本常识,不要拟人化动物,了解如何预防外来物种扩散等生态风险。
人与动物的相处需要关爱,也需要边界,更需要科学理性的公共治理。(周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