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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高
据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实施更为系统、严格和穿透式的监管。这份文件不仅是对过往监管政策的延续与升级,更是在全球数字资产浪潮翻涌、风险隐患交织的当下,一次清晰有力的主权宣言与风险隔离。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在中国,金融创新必须在安全与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任何可能侵蚀金融稳定基石、威胁公众财产安全的所谓“创新”,都不会被允许。
虚拟货币自诞生以来,就伴随着“去中心化”的技术理想与投机炒作、风险外溢的现实图景。其价格的剧烈波动,早已超越普通投资品的范畴,更像是一场高风险的数字博弈。更值得警惕的是,虚拟货币及其衍生业务,极易成为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其跨境流动的隐匿性也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资本项目管理构成挑战。此次《通知》将各类虚拟货币业务活动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并坚决取缔,正是对乱象的彻底厘清,也是对法律红线的再次强调。这并非否定区块链等底层技术的价值,而是要将技术探索与金融投机严格区分开来,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此次监管的“全链条穿透”特征尤为显著。从境内挖矿、交易、支付、宣传到境外发行、服务提供,监管视野实现了从源头到末梢、从线上到线下、从境内到境外的全覆盖。特别是对“稳定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的前瞻性规范,体现了监管思维的高度敏锐。稳定币试图在加密世界锚定现实价值,但其发行和流通若不加以约束,实质上是对国家货币发行权的侵蚀;RWA将实体资产代币化,若不纳入监管,极易异化为规避监管的新型证券发行或非法集资渠道。监管机构主动识别并规则化这些新兴风险点,展现了维护金融主权、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坚定决心和专业能力。
有观点认为,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抑制金融科技创新。实则不然。真正的创新,从来不是法外狂奔,而是在规则边界内寻求突破,其最终目的应是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效率、惠及社会大众。任由虚拟货币无序扩张,只会让金融资源空转于投机炒作,积累巨大风险,最终损害实体经济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此次《通知》的出台,恰恰是为有价值的金融科技创新扫清障碍、营造更健康的发展环境。它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安全底线,让市场各方明确知道什么不可为,从而将真正的智慧和资源投入到被鼓励和支持的领域,比如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公共服务等实体经济的区块链应用场景中。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经济金融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对虚拟货币实施强监管,是立足国情、审时度势的必然选择。它保护的是千千万万普通家庭的财富安全,维护的是来之不易的金融稳定大局,捍卫的是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主导权。在数字金融的迷雾海域,这份《通知》为行业指明了合规航向。唯有驶向服务实体、风险可控的宽阔水域,创新的航船才能行稳致远。(王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