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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银昌
临近春节,照例会迎来说媒相亲的高峰期,彩礼的话题自然很受关注。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村高额彩礼问题,以“持续整治”定调,推动婚姻回归情感本质,涵养文明乡风。
最近,最高法发布了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厘清了彩礼边界,为破解彩礼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尺”。如: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应视该款项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而日常消费性支出以及表情达意的小额转账不属于彩礼范围,不宜由司法予以调整……这对于纠正彩礼乱象,排解彩礼纠纷,无疑是必要的、及时的。
婚姻乃人生大事,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指数,本应以爱情为基础。但在某些地区,以物质、金钱作为婚姻“筹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彩礼之重令不少家庭难以承受。因为彩礼,感情甚笃的恋人不得不忍痛割爱者有之;造成夫妻不和甚至感情破裂者有之;甚至大打出手、对簿公堂者亦有之。彩礼门槛越来越高,数额越来越大,使不少适婚青年望婚兴叹、望婚生畏、望而却步。
前些年,有些地方也对涉彩礼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甚至细化到具体的数额,但收效甚微,治标不治本。究其原因,彩礼的形成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强大的习惯力量和攀比之风也助长了彩礼的盛行。有鉴于此,必须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培育优良家风,像建立红白理事会之类的工作机制那样,推进社会和家庭文明建设。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彩礼之痛,革除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马银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