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马青
据媒体报道,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国将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儿童视角,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同时,持续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免费或优待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早在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曾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几年过去,初步设想已基本实现:116个城市参与,覆盖超过三分之一地级市,惠及上亿儿童。在试点阶段,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路径有了,经验有了,社会也逐渐形成共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意见》的变化就显得尤为关键——从“试点探索”,转向“覆盖城乡全域”。换句话说,儿童友好不再是附加题,而是基础分。
但什么才是真正的“儿童友好”?“1米高度看城市”就很形象,成年人不妨真的蹲下身子去试一试。你会发现,很多原本习以为常的细节,会突然变得不一样:红绿灯时间偏短,成年人快走几步能过去,小孩子却可能被“卡”在路中央;成年人轻松迈上的台阶,儿童却要费力抬腿;电梯里的高层按键、公共洗手间的水龙头,孩子可能根本够不着;社区的儿童乐园有滑梯、有秋千,却完全露天,冬冷夏热,雨天还容易打滑;地铁或地下通道入口没有直梯或标识不清,一辆婴儿车上上下下也会有很多麻烦。
这些细节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标准:公共设施在设计之初,是否真正考虑了儿童视角?人们常说,“有一种冷叫奶奶觉得你冷”——出发点是关心,但判断标准却是成年人。放到公共治理中也是类似的道理,“儿童视角”就是要把判断的出发点真正放回到孩子身上。
更进一步说,“儿童友好”还不只是替儿童考虑,更是让儿童参与。比如,社区改造成公园前,能不能把设计图拿给周边家庭看看,让孩子们选一选、议一议;在日常管理中,能不能为孩子设置稳定的表达渠道,让他们反馈哪里有隐患、哪些设施更方便。《意见》提到的“参与权”,如果真正能落到实处,儿童就不只是被保护、被安排的对象,也能成为被倾听、被尊重的主体。这样的参与,本身也是儿童成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必须承认,这些年“适儿化改造”热度不低,但有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设施建了不少,却不好用;空间看起来很光鲜,实际却冷冷清清;项目一阵风,后期缺乏维护。这些地方只是把“儿童友好”当成了一个形式上的作业或是政绩工程。正因如此,《意见》特别强调“常态化”“机制化”,不搞评比、不授牌,目的很明确,就是让“儿童友好”变成一种深入人心的社会理念,变成一项长期稳定的社会系统。
“儿童友好”做得到不到位,要看有没有专业力量的持续参与,有没有执行层面的长期投入,有没有家长和孩子的积极参与和即时反馈,有没有政府、社会、企业和家庭之间的良性互动。一个社会对儿童的态度,不只写在文件里,而是体现在生活的每一处细节中。(马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