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唐传艳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5月7日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包括完善儿童用药研发创新机制、完善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优化儿童用药配备管理、加强儿童合理用药管理、加大儿科药学服务供给等16条具体措施,更好满足儿童疾病防治用药需求,全面提高儿科供药用药能力。
长期以来,儿童用药一直面临诸多困难。受特殊生理特征、临床试验招募难、研发成本高等因素限制,制药企业缺乏生产动力,导致儿科药品长期存在规格缺失、剂型单一的问题。临床则因缺乏明确的儿童用法用量说明,普遍存在“药量靠掰、药名靠猜”的折算给药等现象,不仅增加了医疗风险,也让家长感到十分为难。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已推出不少政策措施。相比之下,这次公布的《意见》仍有许多突出之处,比如从建立优先审评审批的绿色通道,到完善专利补偿机制以激发创新原动力;从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到强化医院端配备要求,不仅政策措施更加细致,而且实现了全链条覆盖。
出台《意见》只是第一步,落实还需下大力气。儿童用药领域的问题积累已久,涉及多个部门权责划分,触及药企、医疗机构、患者等多方利益,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阻力。比如儿童用药的差比价规则调整、专利补偿的具体标准制定、跨机构审查机制的建立等,都需要打破现有的制度惯性和利益藩篱。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对照16条措施逐项梳理短板,制定明确的落实规范,将责任压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尤其要把儿童用药安全和可及性放在首位。一方面,要在激励企业创新和控制用药负担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政策红利调动药企研发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同时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谈判等方式避免药价不合理上涨,不让家庭承担过重的用药成本;而另一方面,还要在规范临床用药和保障治疗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在严格管控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的同时,也要给临床预留合理的治疗空间,避免“一刀切”限制导致特殊疾病无药可用。此外,还应对儿童用药质量、流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并不断下沉药学服务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儿童用药保障能力。
儿童用药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靠单个环节的突破难以解决所有问题,必须打通研发、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管的全链条堵点,形成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治理合力。此次《意见》出台是一个新的起点,随着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儿童用药实现从有到优的跃升,不仅能更好满足儿童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也为儿童健康成长筑牢更坚实的医疗保障屏障。(唐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