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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穆奇
随着AI、特效等技术不断发展,未经授权仿冒他人形象营销的违规带货行为不断增多,相关手段更加隐蔽,表现形式也持续翻新。近日,据媒体报道,社交平台涌现出大量仿冒胖东来的账号直播带货,直播画面为于东来本人照片或视频,但是讲解带货的却另有其人,还标注“官方授权”。对此,胖东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胖东来从未开展线上直播带货,相关账号均为假冒。
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而是当前AI技术被恶意用于商业营销的现实缩影。可参考的一组数据是,据某短视频平台日前公布的治理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处置侵权仿冒达人账号超1.2万个,处置仿冒带货商品超4.8万个,处置仿冒带货内容超26.1万条;主动拦截侵权视频超17万条。要知道,这仅是一家平台的公开数据,足见问题之普遍与严峻。
应该看到,仿冒他人直播带货绝不是什么娱乐行为,而是涉嫌多重违法的不法行为。比如,直接侵犯被仿冒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定权益;仿冒他人带货,本质上是通过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涉嫌消费欺诈。此外,利用名人效应带货,不管是为了蹭流量,还是增加商品的“公信力”,都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这实际上也涉嫌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干预与规制,很有现实必要性。
当然,在实际治理层面,这里面又有着不容忽视的复杂性。一方面,随着AI技术应用的加速普及,AI生成与仿冒技术的成本与门槛持续降低,这使得批量、低成本地制造“假名人”账号越来越“方便”,呈现出明显的“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这必然刺激更多人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仿冒形式也变得愈发多样,既包括直接复制肖像、合成声音,也包括通过特效、剪辑、AI换脸等方式制作与名人高度相似但并非完全一致的形象,或暗示名人推荐、合作、代言。这些五花八门的操作,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识别难度,也加大了平台打击乃至法律定性的复杂性。
但是,这并不是回避治理的理由。越是复杂,越需要强化治理协同。如技术层面,还是应重视提升“技防”能力。平台可部署更有效的AI监测系统,对直播画面、音频、人物特征和商品关联内容进行实时识别与比对。如有电商平台上线了“肖像保护功能”,依托智能排查系统和“阻止相同侵权内容传播”等能力,对仿冒账号、侵权商品及违规内容进行持续监测和快速拦截。类似的做法值得更多推广和迭代。
平台治理层面,则应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用户举报、快速下架、黑名单共享和跨平台协同机制。同时,平台也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频发的仿冒行为,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助力形成真正的联防联控格局。
此外,法律方面与时俱进也同样重要。应该看到,这类行为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属于技术进步带来的“副作用”,是超出传统治理范畴的“新问题”。对此要实现有效治理,离不开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如对于利用AI技术仿冒他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的法律性质与处罚标准等,就应该在法律层面进一步厘清,向社会释放更清晰、稳定的法治预期。而对于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涉及金额重大的案件,更应及时启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应该看到,在今天的社会背景下,通过凝聚各方合力,有效加强对AI仿冒他人带货行为的治理,不仅关乎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对合理使用AI技术、明确AI技术应用边界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穆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