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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克鲜
据媒体报道,一种外形酷似电子烟、实则雾化吸入的“植物饮料”正悄然走红,被未成年人轻易购入。在一些商场、电商平台上,商家宣称该产品“不是电子烟”“可以放心吸”“中药复方成分”,还用果味、五颜六色的包装来吸引年轻消费群体。
这类所谓“可以吸的植物饮料”到底是什么?它本质上是“换汤不换药”的非法电子烟,却试图穿上“马甲”躲在监管缝隙里。
根据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烟具是指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而所谓“草本雾化器”的原理与之基本相同:它和电子烟都是通过加热装置雾化液体产生气溶胶,供人吸入甚至“过肺”;从外观设计看,小巧精致、色彩鲜艳,精准契合未成年人猎奇心理;从口感体验看,蜜桃、荔枝、薄荷等果味香甜清新,与被明令禁止的调味电子烟如出一辙。而且,在果味电子烟被禁止之后,这种“草本雾化器”反而因为“果味”大举进入年轻人市场。商家刻意弱化其电子烟属性,用“放心吸”“中药复方”“健康无害”等话术迷惑公众,既是为了规避监管,也是为了吸引未成年人购买。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草本雾化器”正在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在挑战市场监管秩序。一方面,它是诱导未成年人沾染烟草的“第一口烟”,这类产品以“无害”为幌子,大幅降低烟草的接触门槛,极易诱导青少年跟风尝试,进而滑向电子烟、传统香烟的诱惑之中。
另一方面,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不得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线上渠道销售,仅允许持证实体店销售。现实中,这类“草本雾化器”的销售者没有获得烟草牌照,线上销售也没有受到监管。个别企业故意钻监管的缝隙,套用二类医疗器械资质等方式,靠着混淆产品用途、打擦边球,游离于既有烟草监管体系之外,导致生产、销售各环节的失控。
2024年以来,多地公安、烟草部门联合行动,侦破多起“草本雾化”非法经营案。国家烟草专卖局也多次重申,将假借医疗器械、植物饮料名义的雾化器纳入电子烟监管,从源头杜绝此类产品的生存空间。这些举措释放出明确信号:伪装不是违法挡箭牌,任何规避监管、毒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为此,各方需要形成治理共识,不能留下监管死角。烟草、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打通壁垒,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线上严查电商平台“雾化饮料”等违规关键词,线下清查商场摊位、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产源头与私域交易链条;并对违规生产、销售“马甲电子烟”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此外,针对“草本雾化器”对于未成年人的危害,应当强化校园普法和家庭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使其主动远离诱惑。(克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