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一分钱开通3天会员,一元钱开通7天VIP”……一些App看似让用户享受优惠,实则却在不知不觉中开通了会员。相关规定要求,平台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然而现实中,不少App所谓的“显著通知”藏在“应用内消息”和服务协议中。此种与消费者玩“藏猫猫”的提示,背离了诚信原则,也破坏了市场经济法则。何为“显著方式”,目前还缺少具体的规定,这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有必要从立法层面进一步界定“显著方式”,并禁止采取“站内信”等单一途径,侵蚀消费者的法定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对违规企业一查到底,使其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自动续费乱象才能在“真刀真枪”的治理中逐步减少。
文稿:郝悦 制作:刘杨东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