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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里川
据媒体报道,7月5日,河南镇平县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对我县两家企业涉“健字号”滴眼液调查情况的通报》指出,已依法控制两家涉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依法查封相关生产设备、材料和台账资料等;向涉事外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协查;协调网络销售平台下架相关产品。
此前据央视新闻报道,有消费者线上买了一款标称“德国原装生产”的滴眼液,越用越不舒服。德国企业否认授权、生产过这款产品,销售平台迟迟未给出明确说法。
这一报道揭开了网售“健字号”滴眼液鱼龙混杂的现状。记者随机网购5款滴眼液,仅有1款为正品。仿冒产品故意将药品名称中的“双苷”写成“双䇞”“双咁”,在字形上打马虎眼,其中一款“滴眼液”扫码后竟显示为“狐臭净”。这款产品执行的是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颁发的“豫健团标用字【2023】第6119号”。在商会网站按照编号查询,这款产品的注册名为:皮肤保健液(外用),该商会出具的风险评估(咨询)意见“注意事项”里特别注明“要避免接触眼睛”。这些“新发现”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滴眼液顾名思义是可以滴眼的,不能滴眼且具有潜在危害性的滴眼液堂而皇之地出售,简直不可思议。打着护眼和缓解视疲劳概念甚至以“万能眼药水”的形象行走江湖,其欺诈本质暴露无遗。
值得警觉的是,滴眼液乱象并不是今天才有。多年前,这类报道就屡屡引发关注。而就在上个月,一款名为“葵花眼部护理液”、宣称“呵护72种眼部不适”的眼药水也遭到曝光。这也使得葵花药业集团紧急发出声明,直指被侵权。
滴眼液乱象频仍,并非偶然。多重信息说明,一方面,“李鬼”很善于利用一些消费者的轻信心理,大肆吹嘘其科学性和国际品牌属性,为其打开市场;另一方面,这类厂商很善于伪装和躲避监管,不是“打游击”就是虚假标注厂址,以此蒙混过关。此外,当地保健用品行业商会本该制止行业不正之风,然而厂家只要缴纳会费,就可以获得相关的“豫健团标用字”号用于宣传相关功效,所谓风险评估和临床试验形同虚设。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此类假冒伪劣产品在平台“热销”,个别地方的监管部门却存在监管不到位情形。例如,当媒体记者向河南南阳市镇平县曲屯市场监管所投诉该产品,工作人员反馈,他们已到厂家检查,发现相关产品已经下架。而镇平县曲屯市场监管所值班工作人员则表示既不知道该企业的具体地点,也不了解具体处罚措施。讽刺的是,问题滴眼液仍在网上销售,让“已下架”之说沦为笑谈。加之一些电商平台对于违法违规销售现象视若无睹,导致假冒伪劣滴眼液“畅行无阻”。
要将问题滴眼彻底逐出市场,既需要消费者擦亮双眼、认准“国药准字”,还需要行业组织、电商平台切实负起责任,通过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审核把关,挤压问题眼药水的销售空间。更重要的是,地方监管部门必须吸取相关事件中的教训,走出被动监管、被动执法误区,更加积极主动地调查乱象、破除监管盲区,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滴眼液乱象也折射出“灰色地带”的存在。对此,必须深挖问题根源,斩断灰色利益链条。此番镇平县表示,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涉事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在监管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这一表态展现出整顿执法队伍的意识,公众期待通过严肃问责,减少此类“一问三不知”的懈怠与迟滞。
说到底,问题滴眼液“神出鬼没”是多方失守的结果,要治理这一乱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单兵出击”,而须全方位、全系统发力。(伍里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