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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川
据媒体报道,消费者时女士向记者反映,前段时间她前往海边游玩,在路边临时购买了一款太阳镜应急,没想到佩戴一天后,眼部出现了明显不适。记者随机在市场上购买了10副太阳镜送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检测,结果显示,6副没有标签,2副标签标注不明确,还有一副产品存在标签与实测不符的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仅有一副产品被判定为合格。
“10副太阳镜,仅1副合格”,真是离谱!诚如报道所称,标签问题最为突出。一个常识判断是,产品不贴标签、乱贴标签都于法不容。标签承载着产品基本质量信息,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包装上必须有合格证、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信息。因此,送检的10副太阳镜大都存在标签问题,实在令人愕然。
需要进一步追问,为何商家不重视标签,或者拿标签根本不当回事?报道提供了答案,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劣质塑料镜片生产太阳镜,并且在没有经过检测是否具备防紫外线功能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宣传、随意粘贴标签等方式,将劣质产品包装成合格产品。更有甚者,有些厂家表示可以根据商家需求,随意粘贴合格证,即便产品不符合国标,也能贴上合格标签。
明乎此,便知不贴标签或乱贴标签是因心中有鬼,自知产品质量低劣,为蒙蔽消费者,便随意粘贴标签。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根据那些乱贴的标签判断太阳镜质量必然被骗,这也可以解释“多位消费者在网络上反映曾因使用低价太阳镜出现过类似不适,尤其是近视人群,佩戴劣质太阳镜后的体验更差”。
由此可见,治理太阳镜市场乱象,应先从标签入手,但又不能仅拿标签“开刀”。究其原因,标签问题只是表象,根源在于生产环节的野蛮生长与监管盲区。一些厂家为逐利,连低劣镜片都敢上市,如果不从生产资质、原料来源、出厂检测等源头设防,仅靠贴标签来约束,无异于隔靴搔痒。劣质太阳镜不防紫外线,反而可能因暗色镜片导致瞳孔放大,伤害远大于不戴。因此,治理必须标本兼治,既要严查标签造假,更要建立常态化质量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追溯厂家,甚至吊销生产许可。同时,电商平台、线下店铺都应纳入监管视野,形成全链条治理。
此外,有两个细节值得一提。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销售人员认为标签“麻烦”“没意义”主动去除产品标签,其中一些人也无法说明产品的具体参数。如此“草台班子”,如何让消费者信赖?另外,一家太阳镜生产厂家销售人员表示:“我这几毛钱的眼镜,你让我给你做出UV400的样式,我怎么做得出来?”成本只有几毛钱的太阳镜质量可想而知,其为何能出现在市场并被包装成合格品?有无监管部门介入?对此,应当深入追查。
说到底,太阳镜是用来保护眼睛、抵御紫外线伤害的,事关消费者健康,监管部门不能无视。面对如此触目惊心的合格率,监管部门应迅速介入,对涉事商家和厂家立案调查,并扩大抽检范围。同时,应完善消费警示机制,引导公众选购有正规标识的产品。对于故意造假、逃避监管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莫让遮阳变伤眼,也别让标签乱象透支了整个行业的良心。太阳镜应该遮挡的是强光,而非监管的视线。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监管长出“牙齿”,让那些劣质眼镜无处藏身,让市场回归清明,让厂商真正守住质量红线,这才是对消费者眼睛最好的呵护。(秦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