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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日前,上海一名员工因受台风影响,临时请1小时假被扣近1500元,相关话题冲上热搜。该网友称,因台风“白海豚”过境,8月10日一早,她准备出门时,发现外面正刮大风下暴雨,小区门口都积水了。她表示,自己住的地方到公司乘地铁需一个半小时,当时上海多条地铁已停运。自己担心迟到,就马上在公司系统内请了1小时假,人事批了,但老板那里一直没批。当天,她到公司后,遭到了老板的批评。随后,公司发布了一份处罚决定,有2人当天因违规请假被处罚,还有1人因违规批假被处罚。
从公开信息看,涉事处罚决定实际上也承认了“极端恶劣天气,给员工出行带来恶劣影响”。但仍对当天临时请事假的员工及审批负责人作出处罚,且处罚力度明显超出合理范畴。这一幕,不仅涉事员工无法理解,网友也普遍难以认同。
要知道,在极端天气下给予员工出勤合理的弹性安排,本应是企业管理中该有的人性化与包容。更何况,台风来临前,上海市相关部门已明文规定,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有这样的明确指引在前,企业依然祭出严厉罚单,已然不只是不近人情,更触碰了法律底线。
如有律师就指出,台风暴雨属不可抗力,上海多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虽然没有写进相关法律条文,但这是政府在恶劣天气临时作出的通告,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行政命令,具有行政效力和约束力。而企业内部“提前一天请假”的制度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合理性,员工因地铁停运、道路积水临时申请短假,不存在主观过错,公司定性为弄虚作假无事实依据。同时,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仅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下才能扣减工资,极端天气通勤受阻不在扣款范围内。即使员工存在迟到行为,单位单次扣20%绩效、近千元处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连带审批人员一同重罚同样缺乏法律支撑。
的确,企业有企业的规章。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客观现实的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企业管理制度保有基本的弹性与包容空间,本身也与严格管理并不必然对立。此次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对更多的企业发出了提醒——面对极端天气,全社会的应对当是综合性的,企业给予员工合理宽容,本身也是社会应急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如果相关做法背离人性化底线甚至法律红线,不仅会寒员工的心,也将损害企业社会形象,甚至影响长远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事件如今能够获得越来越多公众的共情,也折射出社会对权利边界的认知在进步。正如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所言:“上海多部门联合发布‘四不得’,就是站出来表态:你的安全比考勤更重要。这正是一个城市的文明所在。”可以说,“你的安全比考勤更重要”,这种理念体现的不仅是城市的温度,更代表一种价值取向的进步。涉事员工敢于公开维权,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本身也体现了积极的维权意识,这一点同样值得肯定。相应的,所有企业也应当跟上这种步伐。
当然,此类事件进入舆论场被公众关注和讨论,也利于帮助社会厘清特殊情况下的用工管理与员工权益之间的权责边界。对此,相关部门也不妨积极跟进处理,依法作出公正裁定,并将此案作为普法宣传的典型素材,让更多企业和劳动者都明确各自的行为边界之所在,以减少类似争议,也助力推动形成更文明的劳动关系。(朱昌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