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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据央视新闻消息,10月6日央视总台报道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牛奶湖旅游区”在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内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审批手续不完备、对草原生态扰动破坏等突出问题,节目播出后,当地表示将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守好生态安全红线。
“牛奶湖”所在地太仆寺旗,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最南端,浑善达克沙地南缘,是京津风沙源治理的重要屏障,其生态价值不言而喻。该区域去年曾因奶白色湖水走红,今年国庆假期大量游客前来打卡拍照。但是,被开发收费,写明“旅游区”的“牛奶湖”,实际处于不许商业开发的生态保护红线之内。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违规操作并非游客自发涌入形成的无序野游,而是地方联合企业进行的商业化运营。根据报道,今年5月,太仆寺旗政府与山东文旅景区投资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运营“牛奶湖旅游区”,并于6月14日开始正式运营。今年国庆期间,该景区向游客收取不低的“综合服务及停车费”。
我国《草原法》明确规定,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事先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牛奶湖”所在地政府在未完成审批的情况下联合企业擅自开发运营,显然触及了保护红线,属于违规操作。
目前,当地回应表示,已经召开专题会议,责令运营公司停止经营性商户。下一步将对现有破损区域开展生态修复,按国家规定补立项、补手续、合理布局服务空间。但问题是,在生态敏感红线区域内进行违规旅游开发,是否仅凭“补手续”就能一笔带过?这场由官方主导的违规操作,是否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客观说,近年来网红打卡游、小众秘境游持续升温,不少藏于山野、湖畔、湿地的“野生景点”也随之走进大众视野,成为文旅流量新风口。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顺势开发运营、完善配套设施,这无论是之于提升游客文旅体验,还是促进地方文旅发展来说,都未尝不是好事。但是,一些位于生态保护区内的“野生景区”,虽有着明确的开发限制,却仍被随意开发。
且这类现象并非个例。日前,央视还发了《红树林保护区竟成“赶海乐园”》的报道,称在海南三亚、陵水,不少商业赶海侵入红树林保护区、禁用渔具“绝户网”地笼泛滥、底栖生物遭到频繁采挖。
这些现象,其实都指向共同的问题:在网红文旅流量和地方文旅增收的双重诉求下,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边界、管控规则到底该如何进行更精准界定?刚性的生态保护制度,面对新的文旅发展需求,当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找到现实平衡点,实现有机统一?
可以说,随着当前大众文旅的触角不断延伸,一些小众生态景点持续出圈,地方依托生态资源发展文旅经济的诉求也愈发强烈,如何因地制宜地权衡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显得愈发迫切。这些,是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朱昌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