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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疆
近期,有观众向《焦点访谈》反映,在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的小祃口村,有不少从事危化品勾兑储存的“黑窝点”“小作坊”在大规模运转。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危化品大都来自内蒙古、山西等地一些煤化工企业,村里几家化工企业储存的危化品体量极大,每个厂区都有不少立式、卧式大罐子,多的达二三十个。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GB 18218—2018)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储罐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储存甲醇达到或超过500吨,即构成重大危险源。据报道,在某化工企业院内,单罐容量为500立方的立式储存罐就有20多个,其中标明“甲醇”的立式罐体至少就有5个,近2000吨。令人望而生疑的是,这些厂子平时都大门紧锁,只有大罐车出入时才打开,而且内部人员对陌生人极其警觉。
村子里的化工企业,为什么要收集所谓的“甲醇副产”?某企业负责人一语道破天机:他们将化工废料勾兑成不同热值的醇基燃料,然后卖到各地饭馆做炉灶燃料,或卖到粮站做烘干燃料。常住人口六七百人的村子,非法勾兑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就有8家,有的与民宅仅隔着一条街巷,有的甚至只有一墙之隔。这样的场景,触目惊心:甲醇副产物不仅有毒,而且易燃易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无法想象。
今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深入排查非法从事生产、存储、经营危化品的“黑窝点”“小作坊”,严查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化品等行为。
理应严厉打击的危化品非法黑窝点,为何能在小祃口村野蛮生长?当地相关部门表示,该村5家企业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储存危化品。有关部门明知该村存在危化品非法储存,为何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事关公共安全和利益,监管部门岂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样的背景下,已经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同样不应轻易放过:村里的8家企业经营着同样的生意,为什么有人能够办证成功?规划部门表示“我们一直没有批过规划”,行政审批人员说“甲醇罐子我们批不了”,那些企业的许可证到底是哪儿来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地行政审批人员表示:“东光县不让取缔,按正规他们化工厂是搬走的,为了给县上纳税,县上不让走,没办法,县上还想要这个税收。”“县上不让走”,这或许才是此类事件的根源所在——当地并非不知道危化品的危害,并非不知道非法黑窝点应该清理,但是为了赚取眼前的利益,总有人不惮于拿公共利益做筹码,为污染下乡大开绿灯。
实际上,这并非东光县首次引发关注。2025年12月,有群众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秦村镇、大单镇和灯明寺镇的一百多家化工企业无手续,储罐存放的烧火油是化工危废,383省道附近有异味。”但当地给出的回复,却是“不属实”。到底是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还是当地面对问题的态度“不端正”,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启动调查,给公众一个权威公正的说法。(赵志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