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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退休,改革成本不能由个人承担

2017-01-04 14:26:03

向企业退休人员收取所谓“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实际上表现了政府对改革缺乏担当。把改革成本转嫁到个人身上,让公众对政府履职失望,也让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伤。

  企业人员的退休金由人社部门发放,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基本模式。企业人员退休后,不再是原工作企业的“单位人”,而是纳入独立于企业的社保体系,这本来是退休人员安稳享受退休生活的保障。但是,在辽宁省黑山县,要想完成这一过渡,顺利退休并领到退休金,需要交一笔400元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记者调查发现,这笔费用未获得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立项审批,也不在锦州市物价局的监管之下。

  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并不是把企业退休人员推给社会,而是人员从企业退休后,不再跟原单位产生经济上的瓜葛。退休后,企业效益好不好,甚至破产倒闭,都不会严重影响退休者。这项改革措施,有力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受到了公众的普遍欢迎。退休人员是“社会化”了,退休金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社会化”,而是在政府部门管理下发放。

  改革需要成本,政府需要提高服务水平。从朴素的经济角度看,政府的服务当然不是白给的,纳税人愿意缴税就是公民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当然,除了税收收入,政府也有其它取得收入的途径,被统称为非税收入。一般来说,针对全体公民的普遍、基础性政府服务,政府不应该收取费用,因为纳税人已经缴过税费了;针对部分社会群体且不属于基础性的政府服务,政府才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但不管如何,政府向公民收取的费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经过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接受监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是一项改革措施,为了顺利推进这项改革,其间自然会产生一定管理费用。政府财政管理具有程序性和稳定性。在改革初期,财政可能无法考虑所有改革措施的需求。“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就是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笔费用。在各地实践中,有的地方要求财政解决这笔费用,有的地方要求企业承担这笔一次性费用。但不管如何,没有地方以合法程序要求退休人员个人承担这笔费用。

  政府不向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收取服务费,是因为服务于退休人员是政府的一种基础性职责。企业退休人员也并非特殊社会群体,他们在数量上占全体退休人员的比重很大,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未来所占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从公平性上看,无论是企业退休人员,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群体。说白了,体制内和体制外人员的退休程序不能存在人为差异乃至歧视。

  如果说,在十几年前的改革初期,各地纷纷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了应对因此产生的成本,不得不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是一种权宜之计,那么如今,此项改革已接近成熟,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保机制也趋向于健全。改革更多的是对制度的完善,而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了。政府服务于企业退休人员,已成为一种常态化义务。从这个角度看,向企业收取服务费都不应该,何况向个人直接收费?

  辽宁黑山向企业退休人员收取所谓“社会化管理服务费”,表面上看是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问题,实际上表现了政府对改革缺乏担当。把改革成本转嫁到个人身上,让公众对政府履职失望,也让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伤。(王钟的)

责任编辑:贺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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