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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禁放烟花政策何以匆匆流产

2017-01-17 14:12:48

出台政策,要经过听证、社会讨论、听取意见的必要程序,若忽略程序直接下通知,好政策也会变成争议政策甚至是坏政策。这不光是工作方法问题,更应成为决策者心头的铁律。

  1月16日,在下发《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紧急通知》两天后,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决定收回并停止实施该紧急通知,暂停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

  通知下发后匆匆收回,“朝令夕改”的尴尬表情,恐怕会在一段时间内挂在相关部门和决策者的脸上。按理说,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的大背景下,出台强力措施控制污染源是民心所向,有着美好的初衷。可是,为什么河南出台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后,不光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反弹激烈,组织联名请愿,就连许多普通民众也对政府的这一决定表示不理解呢?

  任何一项管理措施都要经过充分的调研、酝酿、讨论。禁放烟花爆竹虽是小事,却关系到很多人坚守的传统民俗。“移风易俗”本就是艰巨的工作,仓促下发一纸通知,就算勉强坚持,其实施效果也要大打折扣。

  更重要的是,烟花爆竹对空气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可能与表面上所看到的存在差异。河南省环保厅官员此前解释,2016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PM10、PM2.5浓度爆表,对去年全年目标完成造成不利影响。这个说明当然是事实,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只集中于春节前后少数几天。其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全局影响并不大。

  正因如此,有烟花爆竹企业代表在表达诉求时,声称“雾霾和烟花爆竹有多大关系也需要论证”。其实,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但不论如何,公众和烟花爆竹企业还是有权利获得更细致的科学结论,是否全面禁放的问题也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讨论。

  在治理环境污染时,不能总是简单的一禁了之。从认识论角度看,工业化与环境既存在矛盾,也能互相协调和促进。事实上,当前世界上环境治理水平高的国家,往往是工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相反,由于环保意识的滞后,欠发达地区的污染往往更为严重。我们当然要避免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是也要看到不发展就难言治理——比如,提高车辆燃油的生产工艺水平,减少尾气对大气污染的影响,就是工业技术发展的结果。同样,提高烟花爆竹的制作工艺,减少燃放污染,也是目前可以尝试的。不管如何,治理环境不是要回归到没有工业的原始状态,也不能以牺牲生产力为代价。每个社会成员为环境治理承担共同和有区别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对环保技术成本的承担上。

  河南仓促收回通知的教训也再一次让人们看到,并不是每一项初衷良好的政策都是可行的,更不是在短时间内必行的。出台这种影响所有人的政策,要经过听证、社会讨论、听取意见的必要程序,若忽略程序直接下通知,好政策也会变成争议政策甚至是坏政策。这不光是工作方法问题,更应该成为立于决策者心头的铁律。(王钟的)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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