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最高法: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光明网评论员: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涉及“政府因换届等违约毁约,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处理企业犯罪,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银行变相收取高息,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等内容,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初,围绕“企业家”,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保护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再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通知,保护企业家,已是当前的施政重点,被置于舆论场域的显著位置。
同时,由宏观政策引导的整体态势,也在具体个案的突破中得到呼应,日前最高法院公布将依法再审顾雏军等三案即是如此,也唯有当微观与宏观合围,纸面文件落实为具体可见的成果,方才能填充起稳固的信心基础。重视企业家,如今已经形成一种时代表达,它必将影响社会整体对企业家的价值重估和政府决策的方向重塑。
在“民营企业近2500万家、对国家税收贡献超过50%、国内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90%以上”的今天,保护企业家、呵护企业家精神,事实上已是一个不需讨论、应然必须的公共行为。而在改革开放迎来40周年之际,重申对企业家精神的呵护,更是对改革初心的一次回溯,是改革在路线不变的同时在细节层面的继续开拓。
不妨回想当年的傻子瓜子,从创业到获罪再到无罪释放,从“牛鬼蛇神”到“中国第一商贩”,其命运的起起伏伏,恰是对改革走向的一次次验证。包括傻子瓜子在内、最终获得自由并被制度化认可的个人与企业,与今天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被人类发展史所认可的中国,这其间的关联是非常清晰的。无数个体主观能动性的高涨,企业家精神的迸发,与权利保障为基础的法治建设,正是值得改革开放历经千淘万漉留至今日的精神遗泽。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在纪念与梳理必将成为年度语境之际,尤其是中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之际,对企业家精神的呵护,也当成为一种时代精神,是沿着已被历史所证明的发展道路继续前行、舍此无他的明确指向。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新年伊始之际,一段视频在网络热传。中国诚信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毛振华在雪地上发飙,控诉自己及旗下企业在当地被欺负、被愚弄,引发商界热议,目前黑龙江有关方面已经介入调查。一幕“雪地陈情”,亦可照见企业家精神在特定环境里生长之艰难。在改革开放40周年甫一到来之际,一系列出台政策与新闻事件,事实上已为这个回溯与展望之年奠定基调:纪念改革,唯有将改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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