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盲点 平台常推卸责任
光明网评论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网约厨师、保洁工、保健师……“网约工”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就业形态。今日(3月30日),《法制日报》刊登的一篇调查显示,这一人群一直处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灰色地带。
他们的权益缺失主要包括没有社会保险、不签劳动合同,因此遇事故常遭平台“甩锅”,医药费或修车费往往需要个人买单,对顾客投诉产生的罚款没有博弈和解释空间。这构成了一种吊诡的现象:不断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的送餐员、网约车司机每天刷着存在感,却在权益保护上成为了隐形人。
随便在招聘平台上看看急招“送餐员”的帖子,就能发现,这些招聘都充满了一种打鸡血似的收入描述,读了可以脑补出深夜销售节目主持人声嘶力竭叫卖的样子——
比如:“打打酱油2500-3000元,跺跺小脚3000-4000元,张牙舞爪5000-7000以上,忘我不要命的,老板的位子让给你”;比如:“正常干6000-8000元/月,努力干7000-9000元/月,使劲干8000---10000元/月,拼命干10000元/月以上(不封顶),年轻人嘛,连一个尝试的机会都不给自己,何提奋斗一说?”但大段的收入描述之后,并未附任何“上保险”的字样。或者,有的网络平台在招聘中提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实际操作中却以意外伤害保险来代替社保,让“网约工”群体的权益保障事实上被悬空了。
“网约工”行业已经吸纳了庞大的就业者,在城市分工中形成了新的社群,或者说,形成了从原有框架中溢出的“新工人阶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之后,中国农民工群体开始形成规模,与这个社群相关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子女教育问题一直延伸到现在,仍是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难点。甚至直至今天,农民工“花样”讨薪的新闻还会在每年农历年前刷屏一波。面对刚刚兴起并势必将持续扩大的“网约工”人群,与其匹配的社会保障政策应尽快出台、精准施策,吸取此前在农民工权益保障上前瞻性不足的教训。
更何况,因为“互联网+”行业的特点,“网约工”的权益保障不仅关乎这个群体本身,也是与大众的权益粘连在一起的。一方面,网约车和网络送餐已经在城市居民中普及,从业者的权益保障状态直接决定了大众是否能够有稳定的服务预期。另一方面,“网约工”受到的不公待遇,如超高劳动强度、超长劳动时长,最终产生的各种成本,可能是由大众代偿的。比如,外卖平台无一不力促送餐员在单位时间内尽量密集的完成送餐任务,在大城市的三餐时段,几乎随时可见送餐员闯抢红灯、超速骑行或驾驶、毫无征兆地突然转弯等危险场景,因送餐员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事故几乎无日不有。最终,其高强度的劳动成本还是转嫁到了不确定的大众(事故受伤者)身上。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高小玫曾专门提案,建议加大“网约工”劳动保障力度,立足新型业态、制订专项法规,而不是用传统劳动、劳务关系来“套”这个新的就业形态。可以说,改变“网约工”的权益隐形人的状态已是大势所趋,惟愿公共政策能高效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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