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教育部严控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 其结果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光明网评论员:针对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国字号”中小学生竞赛,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此类竞赛提出严格的管理规定。规定只有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才能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此类竞赛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每年申请、审核并动态调整一次;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等等。
竞赛一大堆,帽子满天飞。有用吗?既有用,又无用。
说“有用”,是利益链条上的一干“寄生者”靠办竞赛而发家致富,成为“人生赢家”。同时,有些学校在招生中有“竞赛偏好”,倒逼着家长成为被竞赛市场抽着转的陀螺。
说“无用”,是因为鱼龙混杂的所谓“全国竞赛”,很多不过是卖的“大力神丸”,吹得天花乱坠,其实大而无当,参与的学生及家长,充其量也只是光鲜地发了一次朋友圈。今年2月,媒体就曾密集曝光过此般乱象:花几十块到几百块就可以参加由“国际音乐教育家协会”“世界华人联合会”等主办的、看似名头很大的机构组织的比赛。
山寨赛事多,组织者赚得盆满钵满,商家搭车盈利,却苦了家长和孩子,又要掏钱又要受累,弄得参赛像赶场子。
泛滥的中小学生竞赛,早就该清清场子了。近来,各地也多有应对。比如,浙江刚刚出台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学科竞赛过多过滥、鱼龙混杂,已非清理规范不可。事实上,从暂停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7个月,到眼下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这是顶层设计清理中小学竞赛的常态常规之举。一方面,中小学竞赛的江湖从此有了规矩。另一方面,传递给社会更鲜明的减负信号——玩竞赛的“专业选手”们,真的可以洗洗睡了。
新规的亮眼之处很多,其中有两点最值一说:一是清单制。通过清单让合规的对号入座,违规的一目了然。省得家长被逼成孙悟空,非要有火眼金睛不可。二是脱钩化。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都要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这样一来,竞赛的“含金量”和“优越感”明显打折,爱秀的家长不打码都不好意思发朋友圈了。当然,类似条款还有不少,旨在从制度上构建起全国性中小学生竞赛领域的规则与秩序。
不过,近年来这些比赛禁而不绝也不独独是教育领域的烦心事。徒法难以自行,有了好的制度,关键还看执行。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教育部门有去伪存真的责任,学校招生有严守规矩的义务,至于家长和考生,也要适度减少盲目的焦虑,少给竞赛市场添油加醋。
当然,最要紧的还是建立完善的教育评价机制,彻底规范各类竞赛在招生领域的“权重”,给虚火旺盛的中小学生竞赛清热降火。中小学生竞赛“瘦成一道闪电”,孩子们才会如释重负。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上一篇】三大电信运营商真不知道问题在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