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光明网评论员:近段时间,针对民企的政策利好密集呈现。就在10月9日,国务院方面为了疏导民企融资链条,明确要求将中期借贷便利(MLF)合格担保品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扩至1000万元;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比一季度降低1个百分点。
对民企来说,这无疑是相当贴心的政策援手。除此之外,近期民企迎来的政策礼包不断,这些明确指向“为民企纾困”的政策,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定调,形成了呼应。
央行宣布设立民营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银行业全面重检授信政策明确“国企民企一致”,证券系统宣布推动设立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人社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国税总局表示将尽快提出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的减税政策建议;国资委提出以更开放姿态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最高法强调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最高检明确要敢于监督涉经济犯罪案,不该封的财产一律不封;金融委提出形成“三角形支撑框架”,多部门用“竞争中性”原则对国企与民企关系之争一锤定音等,都击中了民企的现实痛点,有助于为民企营造稳定预期。
紧跟着,地方层面也动作频出:北京、广州、深圳等地都拿出方案驰援民营上市公司;浙江杭州打出了“4+0”政策组合拳(“4”指四大百亿元计划,“0”指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浙江温州提出“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并明确“对一些民企历史上不规范行为,按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处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可比平均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高出2个百分点等,都颇具代表性。
可以预期,这些极具针对性的举措,有益于破解民企发展难题,利于消除与“民营经济离场论”和所谓“新公私合营论”伴生的民企焦虑。
靶向施治,首当对症。毋庸讳言,有些民营企业的发展确实面临着“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入市难、融资难、转型难的背后,往往是很多民企难以获得与其贡献率相匹配的要素支持。有些地方,营商环境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仍不完善。
何以解忧?唯有善治。民企的部分自带基因,决定了它们竞争压力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弱。它们需要高频率试错,才能验证产品市场定位的合理性,财务不规范、抵押品不足等,也会成为其发展掣肘,特别是在金融服务风控、对产品创新性考评均趋于严格的背景下,其获取信贷支持的成本势必会抬高。正视其资金困局等不利处境,为其纾困,尤为重要。因为这关乎经济能否平稳发展,民生能否得到持续改善。
而眼下,从中央到地方,可以说是大招迭出,这些招数多是秉持问题导向的政策调适,契合了公众的善政期许。拿实质性减税来说,财税支撑体系的改进,直接影响着民企税负的税费负担问题,只要其落到实地,势必会大幅提升民企获得感。再拿信贷支持来说,多部门已披露的诸多举措若如期而至,无异于下了场及时雨,能增强对民企的金融供给,让很多民企免于被资金周转压力打垮。
善治不只是出台善政,还包括政策的妥善执行。这就要求好的政策必须有好的落实,避免打折扣的政策执行对冲政策的善意。
从2010年开始,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新华社2014年曾报道,有些政策在落实中存在部分“打折”现象:有文化发展公司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月销售额2万元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可实际上有些地方采取的却是合并收税的方式。如企业这个月的收入为1.8万元,下个月的收入为3万元,理论上第一个月应该免税,但有关部门采取合并收税,公司的月均收入在2万元之上,“应该减税的月份实际上还是收税了”。当年4月发布的《小微企业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56.9%的参访企业表示未享受到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今,民企面临的发展形势可能更严峻,既然那些纾困性政策已经有了,就该切实避免政策被虚置。对此,可以采用技术打破入市和信贷潜在掣肘的解决之道,例如利用大数据对民企商业进行精确分析等,能让风投资金摆脱靠固定资产评估的单一模式,让民企融资摆脱抵押品不足之类的难题。诸如此类的技术应用,多多益善。
要而言之,为民企纾困,需以善治托底。如今,利好政策已经勾画出了十分积极的图景,期待善意政策能有长效执行、有效落地的“接应”,最终合力托起民企发展的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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