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高校引进诺贝尔奖得主,“性价比”成了糊涂账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9月25日)有媒体报道说,从今年5月初至8月底,不到4个月间,中国高校及科研机构至少“引进”了9位诺贝尔奖得主,其中海南大学一次性聘请了4位诺贝尔奖得主。“中国高校对诺贝尔奖得主的热情追捧,一直备受争议”。
为什么“备受争议”?因为此谓“引进”,并非是诺贝尔奖得主改换门庭、另外择枝而栖,而是连定期而至都谈不上,甚至只礼节性到访、礼貌性地接受一些“名誉教授”“荣誉教授”“特聘教授”头衔,拿一些“岗位津贴”“活动经费”“舟车劳顿费”而已。直白说,这些诺贝尔奖得主——不论其本人的意愿如何以及是否意识到——就是用来撑门面的,至于这些诺贝尔奖得主之于那些“引进”他们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何益、科研何益,则并不难观察。
也许,那些“引进”诺贝尔奖得主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确是想从诺贝尔奖得主身上的荣誉中分享荣光,从而使自己与有荣焉,以此促进教学和科研,提升知名度。不过,正是在那些对此“门清”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情者中,这样做的结果恐怕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给人留下“傍大师”“偎大边”的印象,由此对学校的声誉反带来损害。对这种竞相“引进”诺贝尔奖得主的风气,早就该刹住。
谁都知道,科研需要踏踏实实,需要兢兢业业,更不要说需要夜以继日、殚精竭虑了。那么,一个科研工作者——即使是诺贝尔奖得主,怎么可能在走马观花中,只蜻蜓点水般地在某处站站脚、说些话,就能点石成金了?事实也是如此,那些被“引进”的诺贝尔奖得主,没有在中国的“引进”单位常驻者。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分身无术,另一方面也受“引进”单位科研条件的限制,更不要说其常驻还会引起相关法律问题。对这些情况,那些“引进”诺贝尔奖得主的单位不会不知。知而不弃,这其中道理何在呢?
更关键的还在于,正如报道所述,这些被“引进”的诺贝尔奖得主,年龄普遍偏大,得奖时间大都久远,早过了科研的黄金期,有的已处于半退休甚或退休状态。报道举例说,被“引进”者中,今年83岁的哈拉尔德•楚尔•豪森,首次提出宫颈癌可能由生殖器多瘤病毒引起,是在38岁那年;今年81岁的野依良治,成功合成BINAP分子是在42岁那年。对诺贝尔奖得主,人们当然要心存敬意,而不论其年龄如何。但是,心存敬意不是只有“引进”一途。撑门面的引进,不仅不会显示出“引进”单位对这些诺贝尔奖以及诺贝尔奖得主的敬意,不仅不会增加普通人对这些诺贝尔奖得主的敬意,而只会消耗掉人们对这些诺贝尔奖得主的敬意。
据报道,对那些被“引进”的诺贝尔奖得主,“引进”单位往往并无合同约束,“即便有合约性质,很多也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措施”。这样的结果,也完全可以想象。“引进”单位就是以诺贝尔奖得主来撑门面,又何必费力去搞劳什子合同约束人家呢。何况,被“引进”的诺贝尔奖得主,大都七老八十,也受不了合同里那份呼来唤去的约束了。如报道所称,“以近期引入的这9位诺贝尔奖得主为例,他们的平均年龄约73岁,最年长的是2008年诺贝尔奖得主哈拉尔德•楚尔•豪森,83岁高龄”,“最年轻的则是2014年诺贝尔奖得主爱德华•莫索尔,57岁”。
现在,不仅大学和科研机构,有些地方政府也要出面做主引进诺贝尔奖得主。无论引进者谁,如果是为了撑门面,还是停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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